dan0918 wrote:
好的 感謝
確實是爭一口氣而已

問題是法院沒有所謂"賠你一口氣"這樣的東西
你這csae我整串看下來大概懂了
你要爭一口氣
以實務來說就是要讓賣家額外蒙受一點相應的損失
像26樓講的, 興訟你會贏
你要像28樓講的
你興訟必須要有一個標的物, 那就是金錢
你買10樣, 少了一樣, 光退你沒買的東西的錢是不夠的
(假設)他的獲利, 也就是原本代購10樣所應得的服務費, 必須得再退至少10%給你
做為違反契約的懲罰
當然, 你不知道他獲利多少, 這就是你興訟的理由, 依消保法提起訴訟

一般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做生意, 就是一種契約
契約未完全達成, 例如訂100個只來90個
通常企業經營者除了退還10個費用或是少收10個費用
還必須打折, 或送禮, 或其它等等手段藉此來安慰消費者所受到的精神(時間)或其它損失
沒有人是那種"阿我就已經退你沒買到東西的錢了, 阿你是還想怎樣?"那種態度
譬如訂便當, 結果便當店疏忽少做了契約中的數量, 那消費者這邊不就有人沒飯吃?
哇咧等了一小時吃飯時間過了便當店你怎麼賠我?

一般人對一些小事通常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代購網拍的問題因為賣方通常不是企業經營者, 交易也都是小錢
所以就會因為興訟不划算, 沒必要為爭一口氣而浪費錢而讓賣家予取予求
像以前有個代購戴森吸塵器事件, 代購買錯型號(後來證實是故意), 違反契約, 態度也不好
最後終於有個買家孰可忍孰不可忍告上法院, 才揭發這個代購賣家早就惡名昭彰

至於如何訴訟, 你也可以先找消保會詢問消保法內容, 不是消基會
賣家經歷過一次後, 就會知道做生意疏忽是有代價的

補充
其實這個case只要賣家有點sence, 懂得買家預到少東西的委曲
只要好心好氣的跟買家承諾下次買東西折個價, 安撫一下賣家就沒事了
可能有些賣家大尾了覺得一兩個差評不算什麼吧
markpaul wrote:
原來是露天的賣家,那(恕刪)

他是在露天拍賣招攬生意的代購業者
所以他也一直強調他只是代購

收訂金 幫人從國外代購東西 寄回台灣 他那裡
再寄給買家 用超商貨到付款收尾款

''''主張商品不完全,要求取消交易的''
他昨天從超商寄貨出來 我也才剛想到
有沒有辦法主張什麼 不去取貨
逼他把東西買齊 再寄出來

不知道實務上有這種例子嗎?
dan0918 wrote:
''''主張商品不完全,要求取消交易的''

此實務例子
在一般企業vs企業的商品買賣交易這樣的情況很多啊
網拍代購vs民眾消費者可能就少了
大家都不想費事鼻子摸一摸算了
看本樓那麼多人的意見不就能了解?
基本上就算是網拍也是存在著契約
應該以違反契約的理由興訟即可
詳細就真的要找律師
路人39 wrote:
問題是法院沒有所謂"...(恕刪)


感謝 你有抓到我要的點
我知道這是小錢 但被人家這樣對待 總是很不爽
他如果客氣的說 東西有短少 怎麼處理 可以嗎?
那或許馬馬虎虎就算了

我沒有想要他賠什麼 就把我要的東西買來就好了
如果法律上可以懲罰他 也不錯 哈哈
(當然法律的名詞我是不懂的)
當然他或許要虧一點運費什麼的 但這不是我的目的
他的報價都有含國際運費 頂多虧台灣這一段
但整體是不可能賠錢的

是啊 你補充的沒錯
他剛好相反 就直接說 東西少了 退錢給你
或許他覺得他做代購很了不起 消費者都要仰仗他

請問我現在可以對他作什麼主張 然後不去超商取貨嗎?
dan0918 wrote:
當然他或許要虧一點運費什麼的 但這不是我的目的
他的報價都有含國際運費 頂多虧台灣這一段
但整體是不可能賠錢的
是啊 你補充的沒錯
他剛好相反 就直接說 東西少了 退錢給你
或許他覺得他做代購很了不起 消費者都要仰仗他
請問我現在可以對他作什麼主張 然後不去超商取貨嗎?

我知道要他虧不是你的目的
但前面說過了興訟要有標的物
你得提出你有一些"損失", 請對方賠償
譬如少的那罐營養品必須和其它配合吃, 否則沒效果
所以少的東西沒來, 其它已到的貨你暫時也不能用
或是你是有緊急需求, 不希望時間耽誤
又或是你根本沒門路又為了少的那一瓶單獨去找別人下單
單獨為了少的那一瓶下單需要較多的服務費....等等
業界都是這樣的
向上游廠商訂料, 少了, 害我的貨遲交, 甚至被下游取消交易, 要求賠償諸如此類
只是在實務上, 棄單也是有風險責任
所以在業界, 採購合約上都會盡量註明
你可以主張商品不完全(未全數到貨)而取消交易, 貨不取, 等東西齊了再取
但對方可能也可以主張當初雙方沒有這樣的承諾(契約)說你惡意棄單
當然我不知道你在下單時怎麼跟賣家談的
這部份你得注意
路人39 wrote:
我知道要他虧不是你的(恕刪)


這樣我有概念 就是要提實際的損失
時間 精神 健康 等等 都是損失
不一定是法律的什麼罪名(?)

哈哈
還真的是一組四種要一起吃
你好會舉例 那是看一本書的建議買的
身體調教聖經
書可以當呈堂證供

我這兩天也一直在找別的賣家
問了好幾家都沒有回應 只有一家 但就是貴很多
台灣營養品本就太貴 國外的3 4 倍起跳



我明天會去消保會的法律諮詢問問看

有個但書 如果真的是美國的廠商漏寄
那他是不是真的沒責任?

當初確實是沒有談交貨的細節
誰知道會遇到這種事
下次就有經驗了 唉
路人39 wrote:
我知道要他虧不是你的(恕刪)

................................................................................................................................................
1.額外費用:以上「未含」國內運費(黑貓 或 超商),已含國際運費,無其他外加費用;
2.運送時程:約2~3星期左右到貨;
3.付款方式:訂金50%需先付(採匯款),尾款50%領貨再付(採 黑貓到付 ,或 超商到付);
4.進口限制:沒有2000元限制,沒有關稅,沒有半年6次限制;
5.您不會被海關抽檢,您不需實名認證;
6.本報價之基本效期為2天,如遇價格變動或折扣結束,將以最新報價為準;
7.代購服務屬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服務,下單後不可取消、不可退貨。
...............................................................................................................................................

抱歉 再請教
這是他當時在報價後面的附註
突然想到 算一下 超過3周了 哈哈
但他寫大約2-3週
我可以主張他違約嗎?
10/19轉帳給他 他10/20回應收到訂金
dan0918 wrote:
...............
1.額外費用:以上「未含」國內運費(黑貓 或 超商),已含國際運費,無其他外加費用;
2.運送時程:約2~3星期左右到貨;
3.付款方式:訂金50%需先付(採匯款),尾款50%領貨再付(採 黑貓到付 ,或 超商到付);
4.進口限制:沒有2000元限制,沒有關稅,沒有半年6次限制;
5.您不會被海關抽檢,您不需實名認證;
6.本報價之基本效期為2天,如遇價格變動或折扣結束,將以最新報價為準;
7.代購服務屬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服務,下單後不可取消、不可退貨。
...............................................................................................................................................



跟你做生意還真倒楣
本來只以為是消費糾紛, 結果是愈到澳洲客人
dan0918 wrote:
這樣我有概念 就是要提實際的損失
時間 精神 健康 等等 都是損失
不一定是法律的什麼罪名(?)

可以告什麼名義你跟消保官或律師諮詢他們就會告訴你了
不過不是你所要求的損失法官都會順你的意
法院講的是法>理>情
先看合法, 再看合理, 合情擺最後

dan0918 wrote:
還真的是一組四種要一起吃
你好會舉例 那是看一本書的建議買的
我這兩天也一直在找別的賣家
問了好幾家都沒有回應 只有一家 但就是貴很多

這很簡單, 就跟醫生開藥一樣, 藥包不會只有一種藥
"書的建議"可以做為理由之一, 不過我覺得效果不大, 看法官心證
我認為重點要擺在你只是要請賣家把貨補齊, 並沒有其它要求
因為這東西不好買, 賣家就算寡佔事業, 應該有義務做好服務

dan0918 wrote:
台灣營養品本就太貴 國外的3 4 倍起跳

生技產品很多利潤非常高, 賣的是軟體方面的技術
但一般人不懂技術價值, 就任廠商開價, 除非有競爭

dan0918 wrote:
有個但書 如果真的是美國的廠商漏寄
那他是不是真的沒責任?

怎麼可能沒責任?
他要負責請美國的廠商補貨給他, 他再補貨給你啊
代購就是一種貿易, 做貿易的哪有這樣子的?
難道美國廠商漏寄也只退他產品費用? 沒有其它補救措施?
若他的代購對象是廠商, 我認為不太可能有這麼做人失敗
所以也有可能他也是找別人代購, 就是ebay或Amazon等的賣家
所以他懶得跟他的賣家盧
說到ebay或Amazon, 台灣現在也可以送
建議你不如上美國ebay或Amazon找找
台灣的網拍中間過好幾手很常見
phy12345 wrote:
跟你做生意還真倒楣本(恕刪)


你看一則認定一次好壞嗎?

我跟他討論補救的方法時
都還是用問句
不能跟別人的貨一起回來嗎?
請他(美國廠商)補寄啊?
這樣夠客氣了吧?

如果他不是說:

有退你錢 就好了 沒欠你什麼 請你閉嘴
我違反哪一條法律? 說啊 不然我就是合法
賣方有權決定怎麼處理 我只要告知你就可以

我也不會那麼不爽

如果上法庭 就是要鉅細靡遺的檢查優劣得失
法律攻防不就是這樣嗎?

我哪裡是奧客?一次訂一萬兩千多
他說多少訂金 分兩筆加起來6千多
兩筆我都當天就付給他
這樣夠爽快吧?

這事情本來可以很簡單
說個抱歉 問我可不可以用退錢的?
如果可以等 補訂給我?
這兩個都很簡單的事情
不是嗎?人家偏偏不要

如果我是奧客 那他是什麼?
我完全不想走到這一步
如果我正常收到貨還在那跳腳 找毛病
你說我奧客 還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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