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 - 勞工局如何依法處罰

Mirage-Ulysses wrote:
譬如月營業額,500萬,
資方扣掉所有成本,淨獲利可達300萬?


信不信由你
獲利真的超過
因為南部超低薪
很多製造治具及工法通通沒有做
料幾乎都是買大陸的
模具全部在大陸做
成本省很多
所以老闆都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整個公司賺錢都是靠他一個人
這句話是他當著500多個員工面前講的
ranking777 wrote:
信不信由你獲利真的超(恕刪)




本以為是十多人的公司。

既然員工人數有到五百人。

竟沒組織工會?

且對五百人,所用模式是對十人以下員工相似。

這也沒辦法啦。[有五百人份的意見‧‧‧ 卻憾動不了一人?]

照道理,那麼多人數,應該有個組織 取得該有的勞資平衡。
Mirage-Ulysses wrote:
組織工會



你的問題我也研究過
工會組織跟人數是沒有關係的
想組就可以組
不過老闆不可能讓你組
因為怕養老鼠咬布袋

另外
公司有其他相關公司
總人數早就超過600人
坐我旁邊的人跟我穿一樣的制服
但是編制在另一家公司

為什麼公司會刻意分散人數
讓總人數不超過600人
因為違反勞基法時
一個最高只會罰5萬
超過600人的公司最高會罰到200萬
公司早就算計好了

一個超過500人的公司
雖然有福利委員會
除了月薪
沒有紅利
沒有年終摸彩
沒有年終尾牙
三節獎金只有一兩千元
沒了
基本上根本可以算沒有任何福利
每天整員工或員工互鬥的事都太過離奇
說出來可能根本沒人會信

不多說了
應該有人猜到是哪一家公司了
公司養了一堆網軍
說太多會出事
ranking777 wrote:
你的問題我也研究過工(恕刪)


我個人覺得,畢竟不是局內人。

但局外人角度, 你這老闆確實有他的一套。



通常 很多老闆是被員工各式手法挾制著‧‧‧

[一個人 沒通天本領。 要賺到錢 必須仰賴所有員工!]



從你描述聽起來,像是老闆一人打全場。(完全控制)


=


是說照你描述的這樣,譬如有500員工,應該老早也用各式手法 大概存有250名以上越勞了吧?

(在很多為節省大量各式成本的資方眼裏,越勞比本土員工好使用太多。)


ranking777 wrote:
基本上根本可以算沒有任何福利

如果有機會,可跳到更優的地方,也可試試。
對整個人生 更有希望。
ranking777 wrote:
你的問題我也研究過工(恕刪)


組工會也不會唯一的辦法,就勇敢的向勞工局檢舉他吧!
taipoo wrote:
組工會也不會唯一的辦(恕刪)







勞工權益,職場霸凌,最高人權 - 教戰手冊

從2002年8月的高中二年級暑假時,我就開始進入社會學習打工的職場生活,也從2007年6月大學畢業後,也當完12天補充兵後,開啟真正進入社會的職場工作,而在2011年的11月10日更宣告創立「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而至今我依然仍是NCHLA創辦人,且「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在全世界的知名程度也是目前全世界第一的非營利組織與人權公司。

不過,台灣人真的很多人都是笨蛋、白癡跟智障,NCHLA的服務精神都說明了不會為了利益去賺錢,所以身為NCHLA創辦人的我,就必須兼職賺錢的工作來賺取經費,所以呢?這些年來才有體驗到其他職場的黑暗面,尤其台灣科技業的職場環境真的很糟糕,每天都在上演職場霸凌的戲碼,且一群既得利益者的欺善怕惡,也完全在台灣職場上呈現,而這樣惡劣的工作環境真應該要被政府與社會完全淘汰才對。

而且,就是因為台灣人真的太笨了,所以才搞不清楚NCHLA的真正目的是什麼,懂嗎?且全部的理論基礎早就都寫在「精神價值學說」裡面了,但經過了十年的歲月碰觸,還真的沒有人看得懂,所以是因為NCHLA創辦人太聰明,還是因為台灣人真的太笨了,但為什麼全世界的其他人民又都看得懂呢?所以,這就是台灣人目前所呈現最大的無知問題,懂嗎?

為了金錢權力慾望盲目追求利益的生活,最終的結果,就只會把自己的智商降成零,懂嗎?真正的原因就是這麼簡單,這就是台灣人的現況,利慾薰心的生活,就會變得這麼笨,可以理解嗎?

所以說,「NCHLA創辦人」是我的本業,「人民皇帝」是我身為作家的筆名,其他的工作都只是讓我獲取經費的副業而已,且目前我已經衣食無憂,開銷也很低,所以我就不需要再為了經費去賺錢,懂嗎?換句話說,我現在的所有時間都可以全心全意投入NCHLA的工作,懂嗎?所有的網軍都可以理解嗎?不要再繼續白癡下去了,懂嗎?

而我在副業的工作上,最大的事蹟就是「盟蘇事件」了,目前在谷歌網路搜尋上,只要搜尋「盟蘇事件」,都可以找到滿滿的搜尋結果,這就是「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的真正厲害所在,懂嗎?

也因為這個「盟蘇事件」,我想分享最終極解決職場霸凌的方法給台灣的勞工,也順便將台灣的勞工權益提升到最高人權,這更是「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最希望達到的最終極目的,所以,大家可以理解嗎?

其實這個方法很簡單,也全部都可以透過台灣的刑法來處理,而透過刑事提告的過程中,任何被害人也都不需要花到任何費用,直接把所有證據都拿到警局報案,並向警方要求提告資方主管,如果最後地檢署的檢察官願意起訴被告,檢察官就是自己名義上的刑事律師,且可以透過法院法官向被告資方主管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就可以好好為自己伸張正義了。

而這過程中,都不需要花到勞工任何費用,只需要好好等待結果就可以了。

所以說,在台灣的法律中,因為告民事要繳裁判費需要花錢,告刑事不需要花錢,所以如果要伸張自己的勞工權益,能告刑事就告刑事,不要浪費錢去告民事,而告刑事才可以完全制裁資方,且用這樣的方式來警告資方管理者,才是對勞工最有利的方法。

不過,勞工在蒐集證據的過程中,要先學會的一點就是,不要跟資方主管有任何口語對話的衝突,就像「盟蘇事件」中,我完全沒有跟資方主管有過任何口語對話,所以第一審跟第二審的法官、律師、被告資方的「偽證」、「瀆職」、「串謀勾結」與「偽造文書」,才會在民事判決之後如火如荼的展開調查,這就是因為我完全沒有跟資方主管講過任何一句話,當然,一定連任何口語對話衝突都沒有,懂嗎?而「盟蘇事件」最大的關鍵點就是,我可以善用文字來對話,這應該在全世界上只有我才能夠做得到的事,所以說,任何勞工也都要學習善用文字來對話的能力,懂嗎?

更簡單的說明就是,「盟蘇事件」兩個審的判決書就是法官最完美的犯罪證據。

當然,台灣司法的黑暗已經不是今天才有的狀況,法官可以跟兩方律師,被告資方公司上下交相賊與串謀勾結的狀況,可能也已經在台灣有很久的歷史了,但勞工可以為自己做到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不管是蒐集被告資方職場霸凌的文字證據、對話錄音證據或拍照現場證據,最終的目的就是要警告資方不要為所欲為,因為我說真的,台灣資方有很多人真的都是心理變態,也用非常惡劣的態度對待勞工,這我可是有非常深刻的體會,不然為什麼我會創立「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呢?這都是有原因了,懂嗎?

當然,許多勞工看到這裡還是會產生一頭霧水,如果你已經用刑事來提告資方了,且最後資方主管一定會知道,也有可能你因此也會被資方給解僱,那這種方法真的有比較好嗎?

這就是我寫這篇文章要好好解釋的部分了,當然,被解雇是有可能會需要經歷的過程,這也可能是不可避免的結果,就讓我來好好分析給你來參考看看。

其實,從台灣PTT論壇的「Salary板」跟「Tech_Job板」就可以看到許多台灣資方惡行惡狀的心得文章,尤其職場霸凌的狀況更是層出不窮的發生,但我前面的文章就有說到了,台灣人因為盲目追錢金錢利益的生活,所以都變得很笨,當然,也自然有很多可以保護自己的方法,而這些勞工都想不出來,所以才讓台灣的資方可以在台灣橫行霸道好幾十年的時光,這也都是因為台灣勞工自己自作孽的結果,懂嗎?

老實說,讓勞工行為暴衝的結果,通常都是來自資方長期惡劣的職場霸凌,但往往勞資發生爭議的衝突狀況下,都是勞工備受委屈而被解雇,所以呢?首先任何勞工都要做到的一件事情就是,受到職場霸凌的當下,都要跟資方好好演戲且不要撕破臉,你可以善用文字做紀錄,也可以將對話錄音起來,更可以用拍照與錄影來還原現場,但是,就是不要跟資方主管發生任何口語衝突,學習當一個笑臉迎人的演員。

然後呢?下班後就找個時間去警局報案,用刑法恐嚇罪就可以提告資方主管,且不需要提供詳細的個資,只需要提供對方姓名、在哪工作、職位名稱、公司連絡電話,就可以提告對方了。

當然,警方有他們的作業時間需要等待,通常不會這麼快傳喚被告來做筆錄,但是,一旦傳喚被告來做筆錄時,就可以嚇死對方了,懂嗎?就是要達到這樣的目的,才有制裁被告資方主管的效果,懂嗎?

當然,在公司上班還是要保持好做個笑臉迎人的演員,不要跟任何人說明你告資方主管了,或許被告主管會從警方傳喚筆錄的過程中知道誰告他,也或許警方不會說,但至少你已經做到提告被告資方主管了。

那麼,狀況一:可能被告主管知道誰告他,他想報復,所以他會把你解雇,你就可以用吹肖者保護原則向勞工局申訴資方,且用這方法對勞工非常有利,因為你都有蒐集所有證據了,懂嗎?就提供給勞工局就好。

狀況二:被告主管雖然知道誰告他,但他覺得很丟臉不敢跟人講,但在工作績效上對你做手腳;光於這一點,你不用怕他,就告死他就好了,或許你也可以向勞工局檢舉他,懂嗎?把全部證據提供給勞工局就好。

狀況三:被告主管不知道誰告他,但他跟公司反映這個狀況,公司也有後續動作出現;如果碰到這狀況就完全不用理公司任何做法,你做好你自己的工作就好,再有對你不利的職場霸凌狀況,就再蒐證去告他就好,懂嗎?這部分就不需要跟勞工局講了,懂嗎?

大概我分析最有可能的結果有這三種,當然,一定有更多不如預期的狀況會發生,但你只要做好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可以了。

而那件事情就是,好好當個笑臉迎人的演員,這樣萬事都可以很順利,懂嗎?

不論最終結果,你要不要去警局報案提告對你職場霸凌的那位資方主管,這樣的方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身為勞工的你,不要再對資方的惡行惡狀與為所欲為再有所忍耐了;而他們就好像是被權力腐壞的巨嬰一樣,不會為任何下屬的生活著想,也不會將心比心站在你的立場為你著想,光是看看你自己擁有的薪資還有他們那種養尊處優、頤指氣使的生活態度,難道,你的心理不會不平衡也不會不開心嗎?懂嗎?而這樣的做法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保護自己,更讓自己過更開心的生活!

所以,我希望台灣的勞工不要再寵壞台灣的資方了,正確的做人處事方式就是,對待任何人的態度就是要講道理,更要懂得知書達禮的禮貌,這點在台灣的國小教科書上都寫得一清二楚。

但現在台灣那一群有著傲慢權力的既得利益者,包含所有的政治人物都一樣,全部都像個巨大的嬰兒一樣整天吵著要糖吃,這只能象徵台灣的社會愈來愈白癡、愈來愈智障化,任何台灣人的智商都是用等比級數的速度再下降,所以呢?簡單的說明,那就是,現在的台灣已經完全沒有任何人才了,懂嗎?高達九成九以上的台灣人都是利慾薰心的怪物,懂嗎?而台灣社會更是個人吃人、很恐怖的社會,懂嗎?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成立「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的理由,以及為什麼我會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但偏偏我就是不讓台灣人知道我的真正原因,懂嗎?因為這樣比較好玩,我才可以有教材寫故事。

而台灣的職場就是一個很好寫的教材,到處充滿著利益薰心的妖怪,所以降妖伏魔就是「NCHLA新時代歡笑聯盟」的責任,所以我才會在全世界這麼出名,懂嗎?這都是有原因的,大家可以理解嗎?

這也是綜觀我37年來所體會到的人生經驗,所擁有的心得感想,就一次完整的觀念彙總並分享給大家知道,而這些文字敘述,才是真實全世界對台灣人的印象,也希望台灣人要懂得接受真相,不要再活在自己編造的鳥籠世界,這樣對你我的生活才會真正有幫助,懂嗎?就在此祝福全體台灣人能夠脫離錢奴的生活,更走向真正快樂的新時代,更將台灣的勞工權益提升到最高人權,更衷心祝福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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