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車禍理賠緊急求救???

cranberry wrote:
家人車禍理賠緊急求救???


年輕人闖紅燈肇事, 有錯, 應該賠償。
將過程所有費用都轉嫁給肇事者,合情。


但年輕人肯定吃不下大筆的賠償,就算有能力也不想付這麼多, 人之常情。

先調解,

1. 如果你踩的這麼硬, 對方哭窮, 破局,上法院。
2. 先探對方想賠多少, 太低, 不接受,上法院。

如果意外險已經賠了,請斟酌其他的賠償金,
因為法院的判例可以先去看看值不值的跑法院。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我說句公道話
你的部分完全合理,你就放心去要。
但是 【對方能不能支付你就是一回事】,
所以你不可以還沒開始和解就自己降低金額了,
因為【肯定會要求更低】。

再來我看你回復很多人,強調你媽臥病在床,
都是你父親照料,本質上沒錯,但那不關對方的事。
或許你會認為要不是你撞上我爸,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這種因果論也不需要去想,結論就是衰。

我弟上個月車子停在路邊合法區域,莫名其妙被撞,
修車要26萬,對方說會負責然後人就不見了,
因為他酒駕所以對方保險不理賠,就算你今天告他,
他是日工根本也沒有辦法跟他拿錢,
最後我們也是拿出自己的積蓄來修車,不然怎麼辦?
結論就是衰。

祝福你可以順利要到錢,但對方是年輕人,
你真的要有心理準備,對方漫天砍價。
然後還不一定會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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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liou wrote: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恕刪)


1. 很貼切的形容,特別是對上保險公司

2. 該收集的就收集吧!有些不必要的,到時真打官司時,會被砍掉

3. 上次轎車撞轎車,也有保險,對方車修了8天,計程車坐好坐滿,結果我的保險公司不理賠這條,對方車主打給我硬要我賠,我打給我的專員問狀況,他說不用理會,這非絕對必要,所以不用賠,且8天坐計程車就坐了12000,也有點誇張,就叫我不用理會,他會處理,最後也是沒賠交通費,對方氣到打電話幹瞧我,後來我就不接了

4. 建議先驗傷,到時談不攏,過失傷害一起告,畢竟對方搶紅燈,不可取
這提的這些 對方一定不會吞下去
這些一定要上法院的
不如好好跟律師討論
處理過的一定知道有那些可以求償
記得證據收集好 實際還要看肇責
有個朋友右轉撞到老人(行人)
一樣骨折躺三個月 賠了近100w 參考一下
記得刑法過失傷害先告下去
有一件事真的想不明白
如果花一筆錢
可以免去「顱內膜下出血,顏面兩處骨折,開刀住院半個多月後出院」的厄運
不知道大家心中的「合理價格」是多少?

換一個角度想,不知道法官們平均願意付多少錢,讓自己免於「顱內膜下出血,顏面兩處骨折,開刀住院半個多月後出院」的厄運

台灣的車禍受害者真得很可憐
或者說
台灣的人命真的很不值錢?

真的沒辦法從法律或交通管理實務上改變這樣的現狀嗎?
MogaKuan wrote:
求得最大利益不見得是上法院(恕刪)


贊同大大所言,求得最大利益不見得是上法院,
基本上就算對方沒有完全賠償,日子也不會過不下去,先把父母親身體搞好是根本之道。

所失利益的概念也感謝告知,如果要提告也一定會先由公所調節未果後才做。

原則上是想說先跟對方保險公司及肇事者提出想要的賠償,如果對方過濾後的數字不要太離譜,肇事者態度也不錯的話,當然是直接和解最好,如果差異太大就是先申請公所調節,取得調解結果再做是否提告的動作,

其實第三方調節無非就是雙方喊價你來我往的過程而已,得出一個雙方都勉強接受的數字,不見得真能真正反映出事實上的損害賠償。

是否需要先直接跟肇事者及對方保險公司談數字,這一點我們還沒有一個結論,不知道諸位先進的看法如何?因為直覺先給對方一個數字,有了初步的互相了解落差所在,這樣再次由第三方單位調解才比較可能拉近距離,而不會一下子雙方掀牌,然後好大的差異,造成無法短時間在當場獲得共識
cranberry wrote:
請教大大,如果是你的話,你會怎麼提呢
畢竟這裡提問就是要解決問題
大大如能提出好的建議,也望不吝賜教

不用"如果是我", 這種像是在詛咒別人家人也出事的措辭就免了
如果你很想說這句話
麻煩你去跟法官說
如果是法官遇到他父親被車撞的話, 法官覺得應該要賠多少才合理
因為網友不能幫你解決問題, 只有法官才行
你都已經下定決心
開價, 對方不同意就上法院, 以刑逼民你很懂啊
不管再怎麼道貌岸然, 聰明的人都看得出其心可議
你覺得當法官的聰不聰明?
只要不是天價,不是漫天喊價,對方是年輕人應該是會接受。至於精神賠償就以疼痛,不便,後遺症,以及無法完全恢復原貌功能即可。

不過對方如果是中老年人,那麼就很難纏了,只要肇事者是中老年人通常就是兩手一攤,一付你奈何不了他,就算提告中老年人也無所謂,因為他們認為在台灣法官保護的是肇事者,就算是撞死人也是微罪,告爽的而已。

最重要的是中老年人不需要良民證這種東西。他們會說這良民證能當飯吃嗎!

cranberry wrote:
1.家父七十幾歲,身(恕刪)


不是你說了算,要錢,一切都有要合格單據(收據),否則你一毛錢都要不到!!!況且,車禍雙方肇責比率、你家人的駕照是否有效,這都會影響你索賠金額。

第2點,請勿自行到藥房買藥、換藥,一切以醫院門診收據為主。

第5點,法院不會認定的,第一,因為做為子女的你們並沒有給付看護費給父親;第二,照顧父母是子女的義務與責任,即便父親沒受傷,子女仍須負起照顧母親之責。

第6點,你可以直接索賠一個億,也就是1後面加8個O,最後法院說了算。

第7點,如果假牙因車禍而損壞,一定要請醫院出證明,你們自己花錢重做後再求償,但別抱太大期望會獲得足額賠償。

第8點,復健期是最大爭議,不可能遙遙無期,這部份你也別抱太大期望。
JOE wrote:
這個部分 不知道樓主跟其他的家人是否有固定給父親孝親費
或是盡量提出證明有給父親生活費 零用錢或是交通費

是否可以論述 樓主及其他家人每個月共同 支付 父親 xx萬元 作為照顧母親的代價
父親現在無法照顧母親了 也就每個月損失了工作收入所得的xx萬


主張"工作所得"那問題更多。
有工作,那有沒有依法投保勞/健保?所得收入有沒有報稅?

家人照顧家人天經地義,別把問題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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