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nberry wrote:
家人車禍理賠緊急求救???
年輕人闖紅燈肇事, 有錯, 應該賠償。
將過程所有費用都轉嫁給肇事者,合情。
但年輕人肯定吃不下大筆的賠償,就算有能力也不想付這麼多, 人之常情。
先調解,
1. 如果你踩的這麼硬, 對方哭窮, 破局,上法院。
2. 先探對方想賠多少, 太低, 不接受,上法院。
如果意外險已經賠了,請斟酌其他的賠償金,
因為法院的判例可以先去看看值不值的跑法院。
MogaKuan wrote:
求得最大利益不見得是上法院(恕刪)
cranberry wrote:
1.家父七十幾歲,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