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入主題,借由樓主已知的內容提供一些經驗之談
事故發生了只能往前看了,我只能說對方有第三責任險,這絕對是整個事故後
對你們家來說最好的一個消息了,當時我是這樣安慰所有家人以及被撞的母親
1.不要先入為主的就想要走入法庭內由法官判金額,要記住你們的對象角色有兩個
2.肇事者:依據樓主說法年輕人闖紅燈,只要目前還沒有走到車鑑會或是法院法官以前,
如果手上只有現場圖,你們在面對這位年輕人只要做一件事,就是要讓他啞口無言到
心中默認他就是100%肇責,因為你方車況也屬於行進間,走向鑑定會或是法院在一般習慣下
極有可能是70/30開出,對方既然有第三責任險,體傷保額至少是200萬元以上,他沒有甚麼
"費用"問題的.所以關於對造的部分是要壓制爭取他"心中"願意承擔更多的責任,說法做法
上,這還得看你們遇到甚麼樣的對方(家庭)程度了,想想看這邊可是會有30%的理賠費用空間
3.保險理賠:這才是重點,事故都發生了,所有問題的最後都是"費用"的問題,不管你想的多美好
所有的費用都是要符合規定(遊戲規則)的,醫療範圍內的相關單據都符合,包含"令尊"住院期間內物資物品費用,一定要索取發票收據,但也請一定要符合"一般正常合理常規需要",出院後令尊醫院往返車資當次都要請小黃開收據
4.關於收據發票,以及無收據發票的使用原則,令尊事故傷害不小而且上了年紀,所以醫療以及營養品費用上千萬不要在費用上省心,因為這也是影響將來復原的恢復度.簡單說就是發票>收據>無單據,而發票又以"正規",而且大型連鎖藥店為首要.舉個例來說,你去大樹或是杏輝買的消毒砂布,人工貼皮的發票跟你家巷口XX藥局買完的單據,一樣的物品誰比較有公信力,這種發票一目了然,理賠清單上都不用多做說明,所以都會要求家人再麻煩也請走遠一點購買,而且秉持一個原則,這個年紀受了這樣的事故傷害對家母好的就買,不符合規定就算我的=>這點只是想表明,當時對方雖然有第三責任險,我們也不能肆意妄為,但也不能為了費用讓母親復原上不舒心.
4a.延伸第4點,沒有發票或是看起來不像是正規的收據,這就是自找(理賠員)麻煩,就用看護來說明,樓主看護上的問題,當然也實屬不得已.會碰到的問題,就是合法看護本籍外籍(巴氏量表),
全天或是日間,住院期間出院期間,長期短期....看來你們住院期間是沒有請"家人"以外的看護,
如果有透過醫院協助尋來的看護,這肯定是有合法立案的收據,費用就是按照收據上的費用理賠,如果後來打算採取親人看護的理賠模式,那就是按照規定"無單據模式下載簽結保證書",普遍會採取強制險一日1200來計算,當然這是有空間的,完全看對方保險公司理賠員的專業程度,如果我是對造保險員我一定堅持1200x(15+90)
5.所謂的精神賠償,當年全套流程交戰後的心得,爬文後北中南地區性各有不同的判別見解,而一般人跟社會賢達(高所得菁英)也有不同的依據,我們家庭很一般,所以我就用一般人的主觀想法跟你分享.精神賠償你要保險公司依照受害家庭的心情吞下去是很困難的,這也是大部分最後都會走向司法的主要原因,由於對方100%肇責,我當年想法上是採取過失傷害的刑責易科罰金範圍內當作依據,列在理賠清單上的,當然這是沒有"單據"的,自我感覺必須良好強調的是,家母以及家人都屬良善,所以在調解談判的中心思想就是-"對方有誠意道歉,金額範圍很大一切好談,對方執意狡辯態度不佳的話,就繳給國庫吧"
6.薪資所得,樓主應該沒有這個困擾(略),家母雖然沒有正職固定的薪資所得,但家母這個年紀憑藉著上一代人刻苦耐勞的精神,在交通事故以前還是有固定的在打零工,每兩三個月還是有固定不同正規立案公司匯款證明可以證明她是有勞動力的,所以我們是有理賠到傷病休養期間的薪資賠償.
7.先不論肇責比例,重大交通事故的保險理賠(或是求償)費用有一個最重要的依據,那就是"診斷證明",而且愈高等級醫療單位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愈具公信力.不論是必須醫療的直接或是間接費用,以及醫療後康復期所需的一切相關費用,完全依據"診斷證明"書所載的內容為是否合理需要之依據.也請各位遇到事故秉持良善面的態度去面對,自然一切會正面回饋.然而遇到機車的人也不用客氣,對方怎麼對你你就怎麼回應就是了,也就是不要把法官,或是保險公司當作傻子,
隨便一間診所,寫得天花亂墜理賠金就這樣下來了,這樣只會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8.樓主的現況可以多多了解研究"長照2.0",我們當時也有申請符合資格,各個縣市有不同的條件依據,不只是你的父親,就算沒有這次的交通事故,你的母親現況也許也符合一些適用條件.
雪之鷹 wrote:
世事無常,還希望令尊...(恕刪)
感謝大德,一番經驗談獲益甚多
猶如大大所言,"對方有誠意道歉,金額範圍很大一切好談,對方執意狡辯態度不佳的話,就繳給國庫吧"
我也是跟父親這樣說,要他有拿不到錢的心理准備,但基本醫療財損是肯定沒問題的
每日的復健舊醫院離家很近,於是採取讓父親在輔具幫助下去醫院復健,路途10-15分鐘,而回診要到新醫院,計程車單趟120元,但兩個醫院間每小時有交通車,因此就花點時間等候,看診完如果時間太晚,離車班還很久才會叫計程車,不會想說可以申請理賠就用力給他搭,估計交通費可能三個月下來頂多一千出頭,至少對方媽媽態度不錯,很客氣,衣物破損,手錶損壞甚麼也沒多少錢,不想列一堆細項索賠,就只要求機車修好,再則就是父親看護費跟精神撫慰。
只是談的流程順序要怎樣才比較OK,這次就當作一次學習,即便看護費沒拿到也無所謂,頂多就是當作這陣子請假陪父母親,只要父親醫療及車子有理賠,相信即時結果不如人意,父親應該也不會責難我。
出院的診斷書主治醫生註明出院後需2個月有專人24小時照護,宜休養三個月,並持續追蹤後續身體狀況
長照部分,目前添購了單拐,助行車,洗澡椅,無障礙空間則是浴室設置扶手,浴室地板防滑後來我選擇買止滑劑自己施作,第一次效果不好,可能是磁磚沒有清理徹底,所以二次施作就用鋼絲刷將磁磚一一清理再施作藥劑,並拉長時間,後來效果就不錯,只要沒有泡沫,如果只是水的話,確實止滑力有增加,當然幫長輩洗澡時會在地上鋪上一塊止滑墊,這樣才能安心
前年家人車禍,肇責7:3
對方中年人,因此對於提告訴似乎就不太在意
保險公司理賠員還算客氣,
但有一位非理賠員的老鳥,一直干擾
連公所的調解委員也看不下去,
最後我方妥協接受和解,
但結論是家人落下病灶,一年半了,手還是無力作痛,即便有說兩年內復健費用可以索賠,但是一次復健連同交通往返可能就要近兩小時,時間都耗在那邊了.....就算給再多的錢也不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