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路人當場把咬人的比特犬打死

ilsun888 wrote:
如果要對付比特犬
印象中單左花生蹲有用過:
榔頭 電鑽 釘槍
(不知道小高粱酒杯對狗眼會不會太大)
(葡萄酒開瓶器應該無法鑽穿狗下巴)


比特犬這種犬很難纏,
牠會死咬目標不放,
甩都甩不掉。

爬了一些文章,應該是緊急避難,在刑法、民法、行政罰法都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刑法: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民法:150條
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可以阻卻飼主的追償

行政罰法
第 13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gigimmg
法匠會跟你說違反比例原則還是過當判刑,之前某案件持刀歹徒闖入民宅被反壓制送醫不治。被過失致死移送法辦判三個月緩刑並賠償嫌犯家屬60萬
kevinlai599 wrote:
動物保護宣導依據動物...(恕刪)

行政罰法第 13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kevinlai599 wrote:
動物保護宣導依據動物...(恕刪)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凡阿達 wrote:
這麼有信心可以徒手打...(恕刪)
如果一個70公斤成年男子殺不死一隻25公斤的狗....還保什麼台
神奇天鵝
換狗來承擔抗中保台的責任 !! 立刻徵召全台灣比特狗 ~ [加持]
凡阿達
這是比特犬耶 不是什麼吉娃娃 赤手空拳 比特犬贏定了 抗中保台要靠美國吧 靠台灣70公斤成年男子我覺得輸定了[笑][笑][笑]
naposin wrote:

用刑法24、民法150緊急避難
Chuang6416 wrote:
人的戰鬥力應該輸比特...(恕刪)
人的戰鬥力輸給一個比特犬????
如果一個人在羅馬競技場生死相搏,請問你會選一個跟你一樣重的成年男子還是一隻二十五公斤的比特犬????
oyc4388 wrote:
看過不少國外比特犬攻...(恕刪)
如果你拿棍棒也打不死一個才你體重不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狗,那我也沒辦法了
oyc4388
大型比特犬可以到50公斤,可以想像有多大隻
JJ Ch
沒武器你看你有什麼辦法
tony333324 wrote:
狗死了算財損屬民事,...(恕刪)
記得要先向調解會申請調解,就不怕有6個月告訴乃論的期限
ura0414 wrote:
是因為沒殺心,75公...(恕刪)
好吧,兵也不用當了,就養個比特犬就能打被解放軍?
說真的,在你死我亡的條件下,你要面對一個75公斤的成年男子比較有勝算還是面對一隻25公斤的比特犬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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