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在yahoo賣東西 賣出後,買家轉帳給我 然後聯絡不到我(可能當時收訊不到之類的)(也完全沒有傳訊息到yahoo拍賣,就直接因為打電話不通就打給165) 然後就打165 我的帳號就被凍結起來了 後來還跑到宜蘭去和解也都結束了 但是我這個郵局帳戶就沒了 裡面的錢也都沒了 之後辦銀行開帳戶都被列為有問題的人士 難道有覺得有問題,馬上打165,把對方凍結起來,都沒問題? 這樣是合法沒錯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