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里內發生爭執,廣播器調高到100分貝以上,怎麼講都沒用,只好向市政府陳情.
多次陳情林公務員,本來林公務員不相信我,多次提供科學證據後,林公務員終於肯來現場聽廣播器噪音,2年前,由於環境複雜+多年來累犯,107分貝被公所林公務員認定是"違反比例原則"的噪音.也決定由公所收回並控制廣播器主機,也同意將廣播器移走,避免被濫用.
2年後林公務員被調走,換蘇公務員上任.又發生噪音問題,第一次我來不及找出分貝計測量,直接陳情的結果,蘇公務員來電,不斷的說附近沒有人覺得吵!我說要拿過去噪音的錄影檔科學證據給蘇公務員參考,蘇公務員完全不想理會!我不斷的告訴蘇公務員,依照過去經驗不阻止的話,那種人就會不斷的發出100分貝以上噪音擾民,錄影檔的科學證據陳情案例太多了,我說什麼蘇公務員都聽不進去,鬼打牆十幾分鐘,然後以沒有人覺得吵結案...那種人認定蘇公務員不處理,結案不到幾天,馬上發生第二次噪音家裡量到101分貝,蘇公務員依然認定不是噪音,不影響住戶安寧.
所以政府認定外面音量在住宅區家內量到101分貝不算噪音,公所蘇小姐的決定,我被迫遵守.
巷內30公尺內有2隻廣播器,只有我家前面廣播器發出100分貝以上噪音,另一隻廣播器完全沒有聲音!為什麼????蘇公務員完全不覺得奇怪???
這裡附近有5樓公寓都更變成2十幾樓的大廈,還在預售屋階段...
要都更可以,只要沒有每天半夜出現拉轉的改裝直通管噪音車,而且多年來沒有公務員抓的到!如果沒有暴力威脅!如果理性溝通,我會配合大多數鄰居的意見接受合理都更,但我誓死不屈服於不法暴力脅迫!


當年回復內容: (案號:電1070412420),本所答復如下:關於廣播音量忽大忽小的問題,於4月16日現場與廠商及您會勘之後,預計將喇叭移往民樂路80巷8號對面,並更換廣播主機,造成您的諸多不便深感抱歉。
兩年來廣播器只移走一隻,另一隻最近又接上電線,然後連續發出100分貝以上噪音..
今年的證據
家內量到音量101分貝

環境音量50分貝

事證明確,然而今年的公所蘇公務員回應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陳情(案件編號J200223-4178 )案,本所回覆如下:
您陳情案件,經瞭解里長已於2月26日請廠商調整廣播音量,另經現場拜訪廣播器周邊里民,里民均表示廣播器播放音量無過大之情形。謝謝您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承辦機關:中和區公所-民政課
承辦人員:蘇芳瑩
以上都是錄影錄音檔,蘇公務員完全無視101分貝的科學數據...
最後的陳情,蘇公務員沒和我溝通就做的最後的決定,小老百姓只能尊重公務員的決定 .
今年開始,在家裡量到101分貝都不算噪音!我被迫接受不成文法...
所以,台灣以後有人被抗議太吵,可以找蘇小姐出面,蘇小姐用電子公文認定,家內量到101分貝不算吵.高興吧,改裝噪音車族群們.
就算我莫名其妙被消失,遺屬也寫好了,死了我也要反對惡意暴力都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