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收到存證信函..
內容大概是老一輩不懂的處理土地問題,所以到最後變成一堆人共同持有..
持分最大的,根據土地法,已經將該筆土地和第三者簽好買賣契約..
內容就是書面告知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等等(應該沒有人想買..)
還有提到價金的部份..跟錢有關就比較重要..跟錢有關就要想到是否是詐騙?
內容有提到收到通知7日內要到特定地點簽收領取(可能是委託代書或律師的所在地)
但沒說要準備哪些相關文件,有人有相關的經驗可以傳授一下嗎?先在此感謝..
-----以下廢話請無視----
跟其他人討論後,雖然共同持有人多,但每個人還是可以分到幾萬,現在經濟不景氣
所以有人都決定去拿==
不過有長輩反對就是,覺得為了這幾萬一行人跑去對方那邊拿錢,覺得貪心丟臉,在加上現在
詐騙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