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我家在30年前買的房子,後面廚房的部分占用到國產署的土地,但我們事前都不知道,直到10幾年前左右被財產署發文說占用需要繳租金或買下...我們選擇付租金。
直到最近...隔壁房子因為某些原因被法拍,被新買主標下了..因我們占用到那塊國產署的地跟隔壁有相連。新的買主有跟我們討論要買下那塊國產署的地,但家人選擇不買讓他買。
請問他最後會要我們拆屋還地嗎?我們有什麼方式可預防嗎?
你不繳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給新買主,新買主才比較有機會主張拆屋還地
blackchiu wrote:
新的買主有跟我們討論要買下那塊國產署的地,但家人選擇不買讓他買。

有國有土地可以買,為何不買?
國有土地可以便宜買還不要
一定要等到有人接手面臨拆屋問題
才願意用市價買回

如果遇到建商一定要那塊地蓋大樓才四方
到時候連買都沒得買

別人的,早晚要還的
聰明會算的人早就在國有土地階段,就趕快趁便宜買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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