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妹非婚生子女,由我領養或報戶口的問題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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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第一個謊,就必須說更多的謊來圓第一個謊。
孩子若知道真相,只會更難過吧。
會懷疑自己人生的一切都是被蒙在鼓裡,不再相信人。
個人覺得如有心要接納孩子,應該一同與孩子面對問題。
用心解決才是一家人,不應該逃避欺騙。
有些法學院可以免費法律諮詢。
鰻鱈 wrote:
如題,我家妹妹,未婚...(恕刪)

以前那種醫院開出生證明的應該是有,直接就是改出生證明,現在都在大醫院生,也有完整的電腦系統和建保系統連線,這種不可能了。
所以應該是收養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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