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人事升遷管道有限、辦案環境不佳,今年共有26名檢察官申請轉任法官,名單中包括曾調派法務部辦事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林明誼,人事流動不無影響檢察士氣。
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天才為檢察人爭議題向全國檢察官喊話,不過,檢察官內部論壇今天留言就牢騷滿腹。
林明誼司法官學院46期結業,曾調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辦事,負責史瓦帝尼王國、波蘭、貝里斯、丹麥及諾魯共和國的司法互助業務。
2021年,檢察總長江惠民推薦林明誼升任主任檢察官,但票選制度,讓「在外」服務的林,沒有同事給予選票基礎的支撐,江惠民的舉薦,被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給了「軟釘子」碰,林明誼因而沒有在入圍名單中;同仁說「林很優秀,已經留不住了!」
蔡清祥鼓勵現役檢察官「不隨波逐流,不追求金錢權位」,卻有26名檢察官在報名截止日前申請轉任法官,似是諷刺,司法院將擇優選才。
26名想轉換跑道的檢察官,有台北地檢署的戚瑛瑛、王文成;士林地檢署的曹哲寧、劉孟昕;新北地檢署的鄭朝光;桃園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陳建宇、檢察官楊尉汶、王文咨、陳師敏、古御詩。
及,新竹地檢署的陳中順、劉正祥、孫立婷;台中地檢署的林明誼、陳建文、林煒容、陳僑舫;彰化地檢署的劉彥君、陳靚蓉;南投地檢署的廖秀晏;雲林地檢署的陳松諺、陳淑香;高雄地檢署的姚崇略、丁亦慧;屏東地檢署的吳政洋;花蓮地檢署的陳佩芬。
有意申轉法官的檢察官司法官期別,從41期至55期都有,司法官年資在近20年到5年;以41期的檢察官而言,月俸已約在18萬元,仍然想轉個方向嘗試不同的工作,無疑是檢察人力一再流失的警訊。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