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下午忘了請特休,公司於一個月後通知,並說無法補請假,判定為曠職,要扣我3.5小時薪水並列入考績。要我直接付現金並簽名,請問這樣合法嗎?
不是問勞工局?
mountwill56
自己忘了請假,這樣也要去鬧?
motoxt910
公司會不會追討當日營業損失?
dio50 wrote:
忘了請假被記曠職
某天下午忘了請特休,公司於一個月後通知,並說無法補請假,判定為曠職,要扣我3.5小時薪水並列入考績。要我直接付現金並簽名,請問這樣合法嗎?

去問HR
dio50
HR不敢講話
不怕是騙人的
連請假規定都不遵守的人,HR也不想溝通吧
合法。
特休要事先請,事後請是看公司的臉色。
事後公司不給請特休那就請病假,病假公司就比較不會刁難了。
deathdon
HR本來就是服務員工啊
On9ccc
公司在服務你嗎?
每個人守法,天下太平(不是人人做得到)....你吃人家頭路,照人家規矩很難嗎?....就像~忘了繳停車費,一個月後被加倍罰不對嗎?
能白日夢就是幸福
非常中肯!!守規矩很難嗎?
dio50 wrote:
某天下午忘了請特休,...(恕刪)

這我站在公司面。
翹課,被罰,就補請假?
那請假送核的意義在哪?通融你,公司這個請假制度以後就可以廢了。
特休假事先請的
公司願意讓你事後補是通融
不給你補是剛好
請假還會忘記也是蠻天的
你應該先檢討為何這種事情都能忘記
而不是公司過一個月才通知你
合情合理合法
連請假這種小事都能忘,還有什麼能做的好!?
這要問你自己:

有沒有請假自己心知肚明, 且公司已經給你一個月時間讓你補請假, 結果你自己無動於衷(或者貪便宜心態以為公司不查自己賺到...), 所以, 公司記你曠職, 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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