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後開公司,股份都是他名字,離婚後算是白忙了?

朋友最近鬧離婚,狀況有點複雜。她老公婚後創業,公司做起來了,但股份全掛他名下。她也不是甚麼都沒做,一路上也有幫忙打拼,還沒領什麼錢。現在她擔心,離婚之後這些股權算不算她的?如果離婚真的什麼都沒有,會不會太不公平了?
婚後所得不會
法定財產制的話
(夫財產 - 妻財產) / 2 = 妻可得
所以要求公司佔股一半是可以的,不然就夫花錢買下股份
婚後財產一人一半!
這種事上網問幹嘛啊?
七嘴八舌的也幫不上忙
直接找律師問不是更直接簡單
花小錢拿回大錢
ChatGPT幫你回答:

你朋友的擔心是很合理的,這種狀況在台灣(假設你朋友是在台灣)的離婚案件中其實滿常見的。關鍵在於 財產分配制度,特別是「婚後財產如何計算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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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問題】她老公名下的公司股份,離婚時她能不能分?
答案是:有可能可以分,但不是絕對。
這要看他們是採用哪一種婚姻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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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定財產制(預設)
這是台灣夫妻沒有特別約定時,自動適用的制度。
* 在這制度下,婚後賺的財產(包括公司股份)都屬於夫妻「各自所有」,但!
* 如果離婚或配偶死亡,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 比方說:
她老公的財產是 500 萬(包含公司股份換算後的價值),她只有 50 萬。那她可以向對方請求差額的一半:
(500 - 50) ÷ 2 = 225 萬
✅ 這表示她雖然沒有股份,但有權分享婚後累積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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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分別財產制
如果他們有簽這種財產制,那就各自擁有自己的財產,婚後賺的也不需要分。
❌ 如果你朋友不是股東,公司財產就跟她沒關係,也不能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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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點觀察:
* 公司是不是 婚後創立的?(是的話對她有利)
* 她老公的股份目前值多少錢?(建議估算一下)
* 她有沒有留下 幫忙經營的證據?例如:
* 擔任職務、處理業務
* 匯款紀錄、訊息對話、報表、會議紀錄等
* 他們之間有沒有 財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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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她沒拿薪水也沒股份,能怎麼主張?
她可以:
1. 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如果是法定財產制)
2. 請求勞務補償或貢獻補償(特別是在她確實長期幫忙工作、但沒領薪水的情況)
3. 要求扶養費(如果離婚後生活陷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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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她現在就做的事:
✅ 蒐集證據(她有幫忙經營的紀錄或資料)
✅ 估算公司價值(越早知道對方財產,越容易談)
✅ 諮詢專業律師(不要單靠口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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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整理一份適合你朋友的行動清單或找律師的重點建議。她現在的處境如果不主動掌握,很容易在離婚時吃虧。這類問題,越早準備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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