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etheboy wrote:聯絡不夠積極,line也沒傳,家裡電話有打嗎?人在海外,打手機或傳簡訊也會通呀 狀況很多,有的地方有時差。而且這種東西本來就自己責任,缺個 2 萬 5 應該也不是太大的交易戶。然後盤中很多東西要顧,沒辦法對所有客戶都當保姆一一顧到好。不過這個錢都沒先墊借,應該是事前一些防備性的同意書也沒簽。
Anh57547 wrote:先承認我是個人疏失,(恕刪) 其實疏失的點只有一個,銀行帳戶內沒錢就買股票而沒有付錢。違約交割跟股票有沒有賣掉是不同的事。買股票隔天沒付錢,連續2天股票漲停板還是違約交割。只不過因為股票價格上漲股票本身就有足夠的價值借到股票交割款。台灣股票市場是信用交易,就是股票交易所認為投資者一定有錢付買股票的金額。券商是保證人,所以金額不大券商先完成證券交易後再追求賠償損失。
請問大大您在下完單之後難道都不會去注意交割戶的帳戶還有沒有足夠的金額去扣款嗎????還是說下單完就放著不管不管有沒有成交成功相信您應該不是什麼工作忙到會忘記這麼嚴重的事情而且T+2應該會有讓你緩衝的時間才對
交易員太爛,沒服務精神違約前一晚,我的交易員就會想辦法聯絡哦,民線、手機、簡訊、FB、LING、MSG,大樓管理員,一切可聯絡手段盡可能找到我還有一次,是早上來不及,我請她先幫我補錢,八萬多塊違約責任是你,可是交易員也有事,要寫報告,法律程序終止前扣獎金只要是人就有可能犯錯,如果交易員遇到顧客錢不夠就放著不管等開天窗,全台違約人數會再高一倍以上結論:換掉爛交,只要當天有交易晚上睡前必再查一網路對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