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要做家戶總所得

但立院那些不要

弄補充健保費對嗎?
已經開徵很久了.
另外補充保費不是只有賣賣股票有. 只要是合法收入超過徵收條件都是有補充保費.
像講師費,股利,兼差,業外所得都跑不掉. 然後這些扣剩的所得還要列入個人所得並來年5月再扣繳一次.

補充保費不公平,尤其是很多人跟本沒賺,還虧。

要抽健保稅,課垃圾食物捐還比較有理。
上次看到非凡訪問一位叫曾什麼威的!他居然還嫌台股的稅太低
他說通過長照法政府沒錢,政府錢怎麼來?從可扣底減半來

不管二代健保或可扣底都讓人非常不爽
如果是賺錢的情況下繳稅心情還比較舒服,問題是虧也要繳

拿股利來講
假設今天除息5塊股價原本是35塊,當天除息股價就會從原本35塊變成30塊要漲回35塊那股利才有賺到,如果沒有漲回35塊是沒賺的內,結果一樣都要繳,這是什麼道理?

這感覺好像我今天拿5千塊去買大樂透,店員如果跟你說現在政府規定要另外抽二%健保費
有沒有搞錯!!都還沒開獎,不知道有沒有中獎就要先抽稅!!大家心情開心的起來嗎?

想出這個稅的人真是喪盡天良
重點在於股利竟然算"所得"
你存款80萬領2萬出來會被認為是所得嗎?

無言
當初用家戶總所得就好的多

但立院怎麼改的?
我以我今年報稅的健鼎(3044)為例
我有26000股
每股股利2.25元
得股利58500元......A
可扣抵比例17.81%
可扣抵稅額10419元......B
現金股利總額A+B=68919元

應繳補充保費68919x2%=1378元

今年可扣抵稅額減半
假設條件不變

應會少退10419/2=6209.5元

結論
二代健保扣我1378元
可扣抵稅額減半扣我6209.5元

明年報稅時就會很痛

痛 痛 痛

kantinger wrote:
當初用家戶總所得就...(恕刪)


當初二代規劃改到變 1.5 代
健保補充保費

根本就不公平

股息那算收入

很多根本賠錢

而且每次都找股民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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