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xyz wrote:
從d大文中,韓國的制度真是怪奇,看得我腦袋打結。
就別用本位主義看他們就好囉, 人家日子也是在過...

我個人看起來, 是認為他們的觀點是: "當年度有參股其中者就有當年度盈餘分配
權", 但到年底關帳前, 事實上要分配多少錢給股東根本是還算不出來, 這是實務上
的困境.
其次, 若真要論當年度有參股其中, 那麼沒有在 1/1 買進的, 半路才入股進來的,
要不要算 "當年度" 有參股其中? 從某一種正義來上綱, 只有 1/1~12/31 都有參
股其中的人, 才能算有完整的當年度盈餘分配權, 那這講起來會讓買賣股票變得窒
礙難行.
真正正辦應是重新釐清觀點, 亦即: 股票市價在資訊充分情況下, 任何時候都可以假
設它已含息(無論推估之息值, 或已經宣告確定之息值), 而且當年度的盈餘分配權
不可以在息值不確定時就劃出分水嶺, 這才能根本解決上述那種論點之困境.
拿以前舉過的手搖飲料店入股退股的例子來說:
"當我做了半年想退股, 賣股份給別人, 但我的資金早就在這半年為這店付出過功勞
了, 那我現在退股, 還沒到年底分紅, 我當然先就目前已知的每月營收, 過往毛利/
淨利率去推估我的股本已為此店貢獻了多少利潤, 我要走, 當然我開價要含這些利潤
來賣股我才不虧, 反正新股東到年底分紅時, 會拿到我上半年的貢獻"
其實進一步的問題是: 推估的息值, 跟經董事會及股東承認的確切息值, 前者帶有估
計誤差風險, 後者不會; 那息值不確定情況下, 一是交易所及券商系統都無法算出除
息參考價(只能延用現價), 二是有該年分配權但又想賣股者不敢降太多賣(怕虧了),
而新年1月後3月前想買者又不敢追太高(也是怕虧了), 這種保守的結果, 自然股價波
動有限, 但也造成大家的估價誤差風險, 對投資人較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