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打算和對方步入婚姻(理想是三年內),目前是同居狀態,在日常開銷部分是對方負責房租、我負責每個月的水電。因為有打算結婚,最近我們在考慮要不要乾脆去開一個共有帳戶,雙方每個月存一筆錢進去當做未來的結婚基金,我們是打算用定期定額投資的方式,不打算只有活存
不過我比較好奇,這種共同帳戶,婚前可以申請嗎?
舉例我現在有元大的戶頭+證券戶,我和對方是不是只能開一個共同的「銀行戶頭」;而不能一起開共同證券戶?
有先問過AI是說都不能,不知道有沒有其他方式?

另外還有定期定額是不是代表我們是要用其中一方的證券戶做定期定額申請,然後扣款是扣我們的共同帳戶?
因為我自己本身就有在用元大的定期定額,那這樣可以某幾筆定期定額是扣我們的共同戶頭嗎?
不太清楚這樣的操作對還沒結婚的情侶是好的嗎?
有沒有人是結婚前就和另一半共能理財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