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z847 wrote:
想要績效突出,只有【劍走偏鋒】─ 持有別人沒有(或不敢有)的股票。...(恕刪)
如果去買到Acer..結果90變60..然後出清..
我想..大家對基金經理人與所屬的發行公司..不太會有意見..
買到基亞..硬要解釋為"想要績效突出,只有【劍走偏鋒】"..恐怕難以接受..
其實..這兩家公司..最好主動報請檢調偵查..
可以為自己洗清"被懷疑"的尷尬..並挽回名譽..
就我個人而言..就是把這兩家發行公司基金..
列入..如果要買他們的基金..需要思考時間為40~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