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紅荳 wrote:外匯怎麼不能用於國內...(恕刪) 央行把利息收入上繳國庫有兩種方式:1. 以外匯的形式上繳這種方式,因為政府在對國內進行採購時,要用新台幣支付,所以政府必須把這筆外匯向央行兌換成新台幣,才能使用。而央行拿新台幣來因應政府兌換的需求,所得到的外匯,又成為外匯存底的一部分。2. 以新台幣的形式上繳這種方式,則央行持有的外匯利息收益,直接加進外匯存底的金額裡面。kantinger wrote:向國外買所使用的外匯...(恕刪) 強制結匯只表示廠商不能持有多餘的外匯,當有外匯需求時,還是可以向央行兌換「等同需求金額」的外匯,來向國外進行支付。
kantinger wrote:所以油電公家跟國外用...(恕刪) 我覺得你必須搞清楚,央行是央行,國營企業是國營企業,這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國營企業不會動用央行的外匯存底來向國外買東西,你不能把所有政府機構通通圈起來,然後說「他們是政府,他們的錢都是政府的錢」。事實上,央行本身的資產,除了它本身,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機關可以動用。
kantinger wrote:台灣三權分立還五權分...(恕刪) 還是一樣,一張圖就好,光是一個行政院下面就有這麼多部會,而且他們的預算都是完全獨立的,你不可能聽過內政部動用國防部預算來進行國家內政事務。還沒算進去國營企業。另外,國家持有高比例股份,像中華電信、台船,這種的又要怎麼算帳?我不想做口舌之爭比輸贏,可以有營養一點的討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