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選擇權受災戶 活該??


pineman wrote:
這群人厲害到能在2...(恕刪)


對於在下的發言內容,閣下居然能聯想到國外的商品行情,對於這樣的邏輯能力與想像力,個人只能說:我對您的景仰真是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更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呀!

台灣是個自由世界,一篇文章會有千千萬萬種不同的聯想,有人是誤解、有人是曲解、有人是不想解、有人是不能解,所有的答案也只能由各位看倌去「自由心解」囉!

祝您平安、喜樂!

最愛吃豆腐 wrote:
投資有賺有賠,賺了...(恕刪)

應該不可能賠錢,至少要揪出老千不能再進賭場,更改遊戲規則,但是感覺新主委上來之後的規則都滿擾民

嵐牙 wrote:
其實這個議題從發生...(恕刪)


合約要注意看 如果系統蝦雌或出錯也算在風險險裡 那求償無門啊
我個人認為主管機關應該查一下,業者自營部及關係人是否有在2/6一路掛SC吃人豆腐,這是有道德風險的,你一手砍客戶SC單強制平倉,一手自己高價掛SC去佔人便宜,這說不過去。

嵐牙 wrote:
其實這個議題從發生...(恕刪)


只能說樓主真得很倒楣被弄到,選擇權的掛單量跟期貨相比實在少太多,很容易被抽單造成不合理的穿價
auto13 wrote:
對於在下的發言內容,閣下居然能聯想到國外的商品行情,對於這樣的邏輯能力與想像力,個人只能說:我對您的景仰真是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更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呀!...(恕刪)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台灣2/6的事件是美股道瓊暴跌所引起的(就算有人趁亂搞鬼,也得要先有「亂」才行),看來你還真不知道?

  我是按照你的猜測為真做為前提,推導出這群人必須先弄出2/2,2/5美股的暴跌,才能引發2/6台指選擇權的事件。如果我推導的這結論你覺得不合理,那就代表以你猜測為真的前提不正確。

  只是簡單的推演,也不需要想像力,需要的只有常識,所以不需要那麼佩服。
我看了好幾篇我不知道在說什麼!

但我只能說!!誰有辦法策動調查局的去處理!而不要先提告!!

至少拿到70%的事證再來起訴也不遲!!

調查局的事證影響力很大~

能拖這麼久,表示後臺硬,錢早就不知轉去那,各種買豪宅買超跑抱美女了
正如前面所講,這種球員兼裁判的賭場,真的不要指望能得到什麼賠償,都是在做戲給你看的
唯一有希望的只有修補這種BUG防止下一次的發生而已,當然這麼好撈錢的BUG,肯定有心人士不會輕易讓人去補
會極盡所能的把這些受災戶抹成貪婪的投資賭客,賭輸不認帳,賠了錢又要被抹髒水才是你們往後最大的難關
所以要杜絕這種兩邊都漲停的怪現象
就必須要讓一個選擇權帳戶只能做單邊
看是要做空還是做多~跟期貨一樣
而不是做雙邊
就不會出現這種怪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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