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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67480279
                                                    比特幣其實並不應該稱為錢幣,因為它只是一個「商品」,是商品而有交易需求,所以可以成立一個交易平台,以方便搓合買賣雙方,但是它並不是各國央行提供「信用」的錢幣。
股票的價值來自於一個公司的營利能力(股利),有股票交易所當交易平台;農漁產品價值來自於生活需求,並由供給與需求的買賣雙方的「合意」而訂價,大宗交易由果菜市場當平台。
比特幣不是股票;也不是民生必需品;它也許會變成另一種類似「鑽石」的商品,因為「數量有限」的稀有,而轉變成「價值」,而這種「價值」完全是買賣雙方「合意」即可,我想等到有一天,比特幣數量不再增加,它會變成「價值穩定」的「商品」,目前的售價我覺得太高了
 
                                 
                                                    個人積分:1390分
                                                        文章編號:67484997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