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文章,談到剪卡、停卡會影響一個人的信用,不要太常停卡。
可是信用卡申請後,又有7天的審閱期,不需要理由可以解除契約、停卡。
最近我才在7天內停掉2張卡,哈哈。不過,用信用卡1、20年來(不知道有沒有20年?)每期我都全部繳清,而且設定銀行自動扣繳。也沒有用信用卡貸款過,我的信用應該不錯。
好多年來,我都保持2張信用卡,1張郵局金融卡,沒有換過,也沒有去注意信用卡資訊。最近要用行動支付,才再注意信用卡資訊,而有申請、換卡、停卡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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