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四辦了台中銀行信用卡!
打語音說徵審完畢,這樣是有過件嗎?

jacket8930 wrote:
上禮拜四辦了台中銀...(恕刪)


台中銀的卡不難辦,我信用小白也辦到.
最近幾年去當兵,每個月領幾千元的郵局轉薪證明,
辦到一張多拉A夢悠遊晶緻卡.
額度原本給5萬,後來我要求調降至3萬.
因為阿兵哥的薪水......低怕還不起.

我看你說辦到千萬額度的卡,我想台中銀穩過.



如果我是你會考慮美國運通百夫長卡

kissfood wrote:
台中銀的卡不難辦,...(恕刪)


大大你誤會了!因為裡面有一個人唬爛說他隨便附雙證件就過了一張額度200多萬的卡
所以我故意的!

jacket8930 wrote:
大大你誤會了!因為...(恕刪)

所以你後來有過了嗎?
台中銀因該很好過.
我拿郵局當兵一個月幾千元轉資證明,我記得活存有4萬多元,沒定存沒外幣這樣就過了.


不過你說的那位網友也可能不是唬爛!
因該是在卡債風暴前辦卡的人.....
我朋友人生第一張信用卡就是在卡債風暴2005年前辦的Visa無限卡額度80萬
我朋友跟那間銀行沒有任何一毛往來紀錄,就輕鬆辦卡了.

卡債風暴前幾乎都是隨便辦隨便過,額度也不低....
因為銀行很希望你留下卡債,這樣他才能賺錢20%.
有人欠300萬要還1400萬卡債
當年很多人欠卡債,銀行真的賺翻了,常常聽見有人欠卡債去自殺.
卡債風暴後各家好像都不怎麼好辦了.

看PPT版目前除了永旺可能會核卡給有過信用不良的人外,其他發卡機構只要看到你信用不良,通常都是拒絕核卡.

kissfood wrote:
所以你後來有過了嗎...(恕刪)

這張有過了! 12/3收到卡片!
kissfood wrote: 
卡債風暴前幾乎都是隨便辦隨便過,額度也不低....
因為銀行很希望你留下卡債,這樣他才能賺錢20%.
有人欠300萬要還1400萬卡債
當年很多人欠卡債,銀行真的賺翻了

欠300,年息20%,
欠5年一毛不還本利合600萬(300本+300利)
欠10年一毛不還本利合900萬(300本+600利)


新聞說欠9年,還400萬,然後還欠千萬?怎麼算的?


銀行算息的方式好像跟你不同.
卡債300萬,如果完全不還錢+20%年息.
第一年本金300萬+年息60萬=360
第二年本金360+年息72萬=432
第三年本金432萬+年息72萬=518.4
第四年本金518.4萬+年息103.68萬=622.08
第五年本金622.08萬+年息124.416萬=746.496
第六年本金746.496萬+年息149.2992萬=895.7952
第七年本金895.7952萬+年息179.15904萬=1074.95424
第八年本金1074.95424萬+年息214.990848萬=1289.945088
第九年本金1289.945088萬+年息257.9890176萬=1548(小數點無條件進位法)


9年還了4百萬平均每月還款3萬7千元
一年還了約444000元,根本沒還本金,連利息都不夠.
銀行最喜歡這種欠債的客戶了.
讓你一輩子都還不起錢來,除非你死亡或流亡海外.
不然透過行政院法務部強制執行署,就能拍賣你財產+強制扣薪+扣除你台灣本國所有金融機構的帳戶資金.
jacket8930 wrote:

這張有過了! 12/3收到卡片!




好奇的問一下,

你收到的台中銀行信用卡,信用額度是不是比其他銀行低?

我有幾家銀行信用卡,台中銀行信用卡,給我的額度是最低的。

不過,這算是優點吧,額度太高,實在也是麻煩。

先謝謝解惑。
Lawu wrote:
你看一下民法207...(恕刪)

你看一下修正日期是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新聞時間是民國102年11月19號.
根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卡債者是修法前的計息方式.

民法207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
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一年後,
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

前項規定,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不適用之。

這意味者銀行只要在申請合約書寫上,並且你簽字同意辦卡了,就可以複利計息.
且銀行商業上多年來都是習慣複利計息,你看你活期存款利息也是複利計息不是嗎?.
(雖然目前台幣活存一般人最高才1%,但還是銀行還是複利計息給你)
再說銀行都有龐大的律師團,小蝦米鬥大鯨魚,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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