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保經買的保險要退保和公司問的結果差很多

國泰的電話行銷保單竟然有一條~~審閱期權利放棄條款大絕招(推銷時有電話錄音)...她就是叫我老婆勾選再用傳真回覆,現在退不掉了.前二個月還被他用信用卡扣款了.強烈建議網友看到合約或是說明書考慮後再決定要不要買.網路保險真的很感冒.很多話術都是業務員隨便說說(例如每年分紅5%絕對不會跟你說是保額的5%還是繳納保費的5%,這二個差很大)."合約等同契約絕對不能亂簽".就算有獲利保證也要寫在保單才算數.
大大您是保什麼性質的内容,若定期險就辦解約還可以拿回一定比例的錢,若终身型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也可以解約拿一部份的錢,若是無價值準備金也可以辦理解約只是損失2個月的錢,我記得若您是選月扣信用卡,第一次是扣2個月,所以不要不理它趕快辦理解約,不然每個月都會一直扣款(無法契撤還是可以辦理解約)
mark1329 wrote:
國泰的電話行銷保單竟...(恕刪)
有辦理契撤了,但是她買了二份,第一份差了12天已經來不及了.只好認賠二個月的保費,電話行銷真是分秒必爭,像是怕客人看到保單內容或是臨時反悔似的
那就好,下次買任何東西的小心點,保險還是當面談會比較有保障
mark1329 wrote:
有辦理契撤了,但是她...(恕刪)
電銷作業其實違反個資法,建議收到電話可以[提醒]一下。

我先生提醒過之後就再也沒接過了

mark1329 wrote:
國泰的電話行銷保單竟然有一條~~審閱期權利放棄條款大絕招(推銷時有電話錄音)...


恩恩,
電話行銷的那個審閱期和前面說的收到保單簽收後十天的契撤期是不同的。
那個是指"要保人在簽要保書前必須要能審閱完整保單條款內容至少三天以上"
也就是在"投保前"你可以有最少三天以上的時間可以要業務員把相關的"保單條款"(不是建議書,是條款)拿給你看,
你看完之後再決定要不要投保。
這個是為了避免要保人在業務員的不當解說下買到不適合自己需求的保單。
這一項權利是可以經由書面約定放棄的,
所以電話行銷的人會要你勾選放棄審閱期代表你放棄"投保前檢視保單條款"的權利。
但是放棄這項權利不會影響到妳簽收保單後十天內可以無條件撤銷契約的權利。
契約撤銷的權利是法律規定不能事先放棄的,
也就是說就算你跟保險公司簽約約定你收到保單後放棄撤銷契約的權利,
由於跟現行法律互相抵觸所以是無效的,也就是說妳還是可以自由的行使契約撤銷的權利。
ph1ph2 wrote:
電銷作業其實違反個資法


其實這倒不一定,
主要是看對方的名單來源,
有時候我們填問卷,裡面會有一欄類似"願不願意收到相關訊息"這樣的選項可以勾選,
如果那時候勾了願意,那之後如果電銷人員依此打電話來推銷,就不算違反個資法。
或者是有一種"隨機選號"的方式,類似電話拿起來隨便撥個號碼這樣,
這種的也不算違反個資法,
但是當然,對方打給你如果妳覺得很煩不想再接到,是可以要求對方把你的資料刪除,這樣就不會再接到了。

但是如果對方的名單來源是不正當的,
比如買來的、其他非相關業務收集來的(比如拿存款戶的名單當成推銷保險的名單)、未經過當事人同意取得的(比如別人寫資料你不小心偷看到的),
這種的電銷就是違反個資法的。

不過目前多數的電銷都是屬於後者為多啦。

畢竟很少有人沒事會跟別人說"願意被推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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