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嘎西 wrote:
那只要有看醫生就都算...(恕刪)
啦嘎西 wrote:
那只要有看醫生就都算診療了, 因為就算沒病, 醫生也會寫在病歷上啊, 唉
沒錯!
只要是有看醫生,基本上就算是有診療,
診療就是醫生看看你,問你哪裡不舒服哪裡痛,然後記在病歷上,沒有做直接的處置動作,
治療就是可能看看你,問完你哪不舒服後有做處置或手術的,比如叫護士幫你打針或是動手術之類的有處置動作,
要保書上這樣問的目的其實不在於你有沒有發病,
而在於你自己知不知道自己這些方面有異常。
比如肝指數過高,雖然現在沒有問題,但是將來發生肝病的機率就會提高,
這部分就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
如果你知道自己的肝指數有異常,就算沒有發病,只要要保書上有提到必須回答的你就應該要誠實告知,
不過不用擔心,既然你還沒有發病,通常公司是不會因此而拒保或加費,
頂多會請你再到指定醫院去做的體檢之類的,
確認目前的情況沒有問題應該就會承保,
除非體檢結果發現有其他問題才會做另外的考量。
這樣做也是保障你未來理賠時的權益,
因為如果你在要保書上有誠實告知,而公司還是承保了,
未來出事理賠時公司就不能用這點來凹你,
反之,如果你現在沒有告知,出事後被公司查到你當初明明知道卻沒有告知,
(因為你曾經因此去看醫生,不論有沒有發病都表示你知道自己有異常)
那公司一定會用這點來做為拒絕理賠的依據,甚至狠一點的直接解約而且已繳保費不退還。
啦嘎西 wrote:
那再請問一下, 我老公最後兩次檢查(去年4月和今年一月)都是正常的, 那告知的部分要怎麼寫呢?
其實就是很單純的看告知部分怎麼問就怎麼如實回答了,
舉例,假如問題是"過去兩年內是否有因肝指數異常而求診過?"
如果一年半前曾經檢查出肝指數異常,然後一年前檢查是正常,半年前也是正常,
那這項的答案依然還是要回答 "是"...
但是要保書告知事項的後面應該都會有讓你補充說明的欄位,
你就可以在那邊告知最近兩次的檢查都是正常的。
如果能附上病歷那當然是最好,如果懶得去調,也可以讓保險公司自己去調,
這樣你們就不用多花那個時間和金錢去醫院調病歷。
不用擔心,一次檢查數值異常並不會影響到你們投保的權益。
反而你們告知的越詳細對於日後的理賠會越有利於你們。
啦嘎西 wrote:
我們會一直持續去檢查, 並不是因為有病, 而是因為有家族史, 所以要定期檢查.
我本身的肝指數一向都正常, 但我還是定期檢查, 所以去看醫生不代表我有病啊
是的,我了解你的疑慮,
其實公司會有這些問題,
也並不是說你們回答是之後公司就會認定你們有生病,
而是要確認你們是否為"帶病投保",
所謂的帶病投保,是要在"保戶明知自己有病"的情況下投保,
跟"保戶實際上有沒有生病"的關係並不大,
就好比癌症來說,
假如今天我投保了防癌險,
半年後我檢查出已經是癌症末期,
時間推算一下,其實我在投保時就已經罹癌了,
那公司會認定我帶病投保嗎?
並不會!因為我在投保時並不知道我自己已經罹癌了呀!
所以公司還是會理賠!
除非我在投保之前就已經知道我自己罹癌了那才算是帶病投保,
而一般人要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生病?
當然就是去醫院檢查有病歷為證,
所以公司問你過去有沒有做過檢查,
其實是要確認你"知不知道"自己生病與否。
而不是要確認你"是否生病"。
所以這部分你可以直接如實回答不用怕公司因此而要你加費還是怎樣的。
公司要加費或拒保一定是因為"已知的問題",
比如說假如今天公司照會我體檢,結果體撿出來我有糖尿病,
那當然公司就會要我加費或是拒保,
如果檢查出來沒有任何異狀,
那公司當然就是以一般體位來做承保,
就算你在要保書上說自己常常跑醫院做檢查,
也不會有加費或拒保的疑慮的。
您解釋的真清楚.想必是保險業的從業人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