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議我講我自身的例子, 我之前意外植牙,醫師寫的診斷證明有寫到植牙手術的過程,其中有寫到縫合,

後來我申請遠雄醫療險中的門診手術時,得到手術倍數是2倍,我打去問理賠人員,他說我的醫療險中沒有植牙手

術,不過因為我有縫合,所以就依縫合術的倍數2倍來給付.看到這理各位覺得何理嗎?

若是覺得不合理,那就要把你的主張見解去跟理賠人員溝通,若是有理,理賠人員也認同你的主張想法進而去跟其

其主管討論,我的主張是我的手術過程中雖有縫合,但其手術複雜度不是簡單的縫合術就可以相比擬,若是可以相

比擬,那凡是手術過程中有縫合的就通通都用縫合術來賠就好了阿,這樣也不用區分各種手術理賠倍數了阿,因此

我的主張獲得理賠人員及其主管認同,他們問過專業醫師後,接受我提議的理賠倍數5倍,這個過程就是協議



協議就是要把你的主張及強而有力的論述去跟對方溝通,這樣總比由保險公司自行決定好多了
其實也要看保險公司啦.有些就很硬沒辦法講.所以你保到的是不錯的保險公司.重點是那位主管有幫你爭取.那蠻讚的.不過中國信託我是不清楚.你還是要多打聽看看.
chingchang wrote:
關於協議我講我自身的...(恕刪)
終於全部看完!
小弟今年39歲! 我是三商保戶! 有終身壽險主約!
準備做 "三" 實支實付!
1.三商 最新實支實付 三商美邦人壽享健康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SHSR)計劃C
2.中國信託人壽 (保我太太,我附加附約,主約便宜) 主約:中國信託人壽永鑫安終身保險乙型(QLPB) 保額:10萬,實支實付 中國信託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NRB)計劃二
3.全球人壽 (保我太太,我附加附約,主約便宜) 主約:終身壽險QEH10萬 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XHR 計劃四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先進:
以上是小弟我爬文後覺得CP值最佳組合! 有錯誤煩請指正! TKS!
第二家及第三家都可副本理賠!及有門診手術理賠! 有先進指出,門診手術費用都很便宜,不要計較! 但我覺得往後可能很多手術都會以"門診"方式進行,就是不要您住院啦! 因為健保虧損! 所以,要為"未來"先未雨綢繆,有個問題! "門診手術雜費"我覺得是"未來"會變為費用最高的! 第二家及第三家的實支都有給付吧!? 請版上大大先進有研究"門診手術雜費"的可否告之!? TKS!


gabbana38 wrote:
終於全部看完!小弟今...(恕刪)


這樣是不安全的
太太死亡主約結束後
你的實支實付就有續保問題了

gabbana38 wrote:
終於全部看完!小弟今...(恕刪)


中信、全球都有條款明定「門診雜費」的給付....

當然用詞不是我這種口語化的寫法...


AMD_Hammer wrote:
這樣是不安全的太太死...(恕刪)

之前詢問業務員
她說保發會已經改成主約失效但是副約還能繼續
不是嗎???
感謝您的回覆!
的確太太死亡,不幸遇到的話...這是我風險評估中最不願見到的! 我最不願領到定期壽險給付!
所以,評估是"不以太太死亡"狀況下,而是在我們夫妻平常可能最常遇到的意外及疾病狀況下(風險最高),為得到更多醫療費用與保護辛苦得來的原有資產(錢真歹賺),而做出保費與保障CP值的比較!
當然,人沒事最好! 希望大家平安.幸福.快樂!
情況不同.您指的是被保險人若全殘領了主約的保險金後.一般附約若無延續條款則契約會中止.不過就你所說金管會可能有開放此部份.所以不會因為主約失效然後附約跟著失效.
那位大大是加保在被保險人的下面.若被保險人如太太死亡了.那契約就會中止了(因為此人己經不存在了)所以最好保保險不要買連帶性質的.以前很多人都推什麼家庭保單很便宜.比如老公加在太太底下.或者小孩加在父母底下.還是自己單獨買單獨的.若發生什麼情況也不會互相影響.而且現在若加一個終身壽險主約10萬我也想不貴頂多2.3千.第二年就減額繳清就好.頂多只損失第一年2.3千元.不然若是此情況就不只是損失2.3千而己.
owenivy wrote:
之前詢問業務員她說保...(恕刪)
這個問題我有問過富邦& 全球,
他們的回答都是:

若主約是壽險, 被保險人身故, 附加的 配偶&23歲以下子女附約, 是有效的.
但是若是自己去取消主約, 則所有附約都跟著失效

若主約是類似儲蓄險/利變型壽險那種, 全部領出來就失效了, 可以領部分, 保留他要求的最低保額即可.
子女保單附加在父母主約之下:為了經濟考量,不少父母會省下主約的壽險費用.將子女的醫療險附約掛在自己的外下.但萬一父母的保單到期.子女附約就無法再掛其名下.必須以子女名義再投保一張主約.此時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小孩重新體檢.並以當時費率來計算.保費更貴(就像你說的可以附加到23歲.那萬一23歲前有病況.保險公司會要求體檢.而且23歲買壽險主約更貴.比起0歲來講貴上很貴,以終身壽險來說10萬保額0歲大約2000.23歲大約3000了.重點是怕有病況.要重新體檢,可以分開買則分開,雞蛋還是不要放同一個籃子,以免全部都破掉,未了省主約2千元,搞的以後有體況,重則被拒保)

家庭式保單若主約被保險人發生事故,附約的被保險人必須在一定期間內(個家保險公司不一定)將附加存在主約下的個人醫療險轉為以自己為被保險人的個人單,這時候又要重新買一份主約,所以不划算.所以子女我不建議附加在父母的保險下面.至於夫妻的話若要附加在一起就要去問會不會有夫死亡.然後會影響到妻的附約.若有也不建議.




啦嘎西 wrote:
這個問題我有問過富邦...(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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