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儲蓄類型壽險的真正利率---以自己的經驗為例 富邦人壽 富利高升終身壽險


doris.8002 wrote:
錄音好處有三:1.要...(恕刪)


有懂到這種程度的話
就不會買這種商品
錄不錄音也不重要了
很多人聽到22% , 2.25%複利增值
就昏頭了
從頭到尾聽這麼久也只記得22%這個數字
年化後的報酬率?
電銷員那會跟你講任何<2%的數字?
AMD_Hammer wrote:
有懂到這種程度的話就...(恕刪)


我身邊的朋友的確有些人是會因為報酬率而有錯誤的認知,不過我沒跳進去這一個話術,我是跳進了條約第二條之七 2.25%複利增值 這句話。

這句話本身沒有錯,但是年紀有很大的問題,的確是2.25%複利增值,但僅限於投保時15歲以下的被保險人,所以我一開始知道有問題時,也是上網查了一下才扭轉了我認知。


我有點好奇的是,申訴案件由金管會接手時,對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公司有什麼影響。我需要知道這一項,這樣子我去調解時才能知道對方有多少牌。

金管會的人說:申訴者可以直接跟金管會投訴,金管會會給保險公司30天的處理期,所以不一定要像我這樣子先跟保險公司申訴而等30天。申訴的方式就是直接進網頁填寫即可。

吃一次虧學一次乖,我已經吃虧了,當然會希望不要再有人吃虧。

如果這次能當面遇到金管會的人,而且我如果能調解成功的話,我會表達大大之前的建議:直接規定壽險公司必須把IRR列在解約金後面那一欄,並且該頁要保人必須簽名確認已經閱讀過IRR。
這篇非常受用
先標記一下
有時間再來詳細研究一番
增額壽險並不是儲蓄險,所以金管會有規定不可以出現IRR或者是利率的字眼!

我幫女兒跟兒子規劃的都是6年期,期滿都是2.25%複利增值,
但是,很多行銷字眼都是用保額年年增值~!
並非解約今年年增值(這個不能寫,有誘導客戶解約的嫌疑)

我看過我學生的保單,也是6年期,但是他用月繳的方式,到了第6年期滿,解約的錢比繳的錢還少!
他也是聽我說才發現當初中國人壽的業務員沒有告訴他會有這種情況,
後來,我還是建議他繼續繳,一來金額很小,二來已經繳了三年,解約也不划算!
把它當作存在撲滿,要存滿7年才可以拿出來...
我的生活元素:家人、攝影、重機

doris.8002 wrote:
我身邊的朋友的確有些...(恕刪)


除了標示IRR以外
並要加註字體>1/3頁面的警語:
本保險十年內解約皆為負報酬,最高損失達-50%
其實夠好的保單不用擔心這種警語
我的澳利滿分,
僅有一年是負報酬,最高損失-1.x%
兩年以上就是正報酬
三年以上就勝定存
一年-1,x%又如何?
買債券還沒領到配息,就要先付手續費跟溢價
短期也是負報酬
我也不會介意一年這麼短時間的負報酬
不過保險公司願意出這樣的保單
保險局還認為這樣的保單對保戶太有利
對保險公司不利
竟然是站在保險公司的利益著想
要求保險公司停售五年以下的儲蓄險,延長到六年以上
(在更前一波已經停售兩年以下的儲蓄險,最短要三年)
怎麼不是站在保戶的權益著想?
停售這種6~10年都還負利率的商品?
說有什麼壽險保障都是虎弄而已
保價金>保額,就不再有什麼壽險保障
業務員也都是打著儲蓄險的名號在推銷
IRR是保戶需要知道的重要資訊

芊芊爸爸 wrote:
增額壽險並不是儲蓄險...(恕刪)



儲蓄險只是一般人的俗稱
實際上找不到任何一張保單上會寫儲蓄險
廣義講,只要有保價金/解約金可以解約的險種
都稱得上是儲蓄險,只是IRR好不好而已
南山人壽不知名稱六年期繳的美金增額壽險
六年IRR>3.1%,這樣算不算儲蓄險?
同樣也有10年都負利率的增額壽險,
業務員還是稱之為儲蓄險
尚未加入最低保額/保價比例限制的萬能"壽險"
若規劃保額=保費,
基本上就跟不含壽險的利變年金險長同一個模樣
標示IRR不叫行銷,而是告知保戶事實與重要資訊
22%比定存利率1.37%高得多,這才叫行銷(詐騙?)
期滿2.25%複利增額,這才叫行銷(詐騙?)
預定利率高達3.5%,這才叫行銷(詐騙?)
宣告利率2.7%,這才叫行銷(詐騙?)
但是扣除附加費用,搭配宣告利率,扣除提前解約費用
算出來的IRR,這叫事實
當然事實就比不上22%這種數字聽起多威啊?
但事實(>2%)卻高於20年22%的報酬率(IRR=1.86%)
http://www.map2score.com/justice/download/interest.php

試算IRR的網址
不過有意思的是下面那一段話

例 : 如長樂增額終身壽險, 輸入每年存入200000, 總共存6年, 試算年期10年, 第10年末領回139萬. 按計算報酬率, 可得報酬率1.97%
註1 : 上例已包含轉帳折扣1.2%, 扣除這個折扣後, 實質報酬率更低
註2 : 上例壽險的保額幾乎等於所繳保費, 完全沒有保障可言. 而換算報酬率比銀行還低(短年期甚至為負). 這種商品, 誰想買?
註3 : 已經下市的全球人壽金彩306,20年報酬率僅1.6%, 更糟糕. 金管會核可這麼多有問題的增額終身壽險上市, 目的為何?

=========================
保額若小於保價金 or 總繳保費
就沒有壽險性質
就算名稱是xx壽險也一樣
金管會不只核可這麼多有問題的增額壽險
甚至強迫停售有利於保戶的短年期儲蓄險
金管會的職責究竟是
保障保戶權益還是保險公司獲利?

我幾天就要當面調解了,有點小緊張,保險經紀公司表示雙方要各退一步,希望我不要要求利息,我就說我只有處理一張就是退一步了,而且你們發生這種失誤,怎麼可以想說要沒有任何損失,我是要求其中一張必須符合當初所講的2.25%的年複利.....,我又沒有要求兩張都從第一期2.25%複利滾存。

而且,全台灣我不相信只有我被第二條之七拐了,人數應該不少。對方說,他們無從知道這樣子的人有多少,所以也不能說人數不少。

doris.8002 wrote:
我幾天就要當面調解了...(恕刪)


躉繳儲蓄險
隨隨便便六年IRR >2%
要找<2%的,反而還不容易
退傭到IRR=2%,不算過分
再退一步,假裝是第一年就有退傭
第一年就有正現金流
這樣IRR比較容易達到2%
一直強調2.25%這個數字
就是詐騙無誤

20140611 經過30天的爭取,終於獲得還算可以的結果

我只有針對其中富邦的那一張作取消的動作,並且要求退回本金及「所繳保費利息」未折扣前的金額的利息2.25% ,所以實際上市本金再加上接近3%的利息。

朝陽的只有要求再給一些些優惠,原本要求1%的折扣。



後來,蔣小姐討價還價及裝傻爭取到富邦退回本金及本金的2.25%利息,朝陽的那一張就砍到0.5%的折扣。


其實我還有幾點是要等到本次調節破局後要求的:因為金管會有給他們期限,期限內不處理好就會進行到下依個階段,那很多東西他們就會更難處理了,因為處理我一個簡單,處理我+金管會+甚至還會有其他人的客戶困難吧。而且我有契約那一條當護身符,大不了就請水果宣傳一下,反正又不是只有我一個,團結力量大阿。

超過30天的要求就是:

法律層面:我有問法官,他是說詐欺跟侵權行為這兩條可以用,他建議調解比較適合我。
契約有寫本商品若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業務銷售利用契約第二條給予客戶錯誤訊息。(詐欺、侵權行為) 是否富邦的契約給予銷售者機會誤導他人。

保險業務明確告知我契約內容第二條利率相當於2.25%年利率,我主張精聯保險經紀公司及業務員 (詐欺、侵權行為)應負責任。

若30天時之申訴結果不符合我的期望,在法律沒有禁止提供的狀況下煩請提供
1. 精聯、富邦─當初所簽之共同承攬契約。
2. 精聯─吳小姐之離職證明。
3. 精聯─蔣小姐之親手簽名。
4. 富邦─精聯上呈之客戶申訴紀錄內容。
5. 富邦─A保單減額繳清之人數。
6. 金管會─A、B保單申訴之人數。
7. 朝陽─精聯上呈之客戶申訴紀錄內容。

今天我特別問說:蔣小姐,我已經簽的差不多了,你是不是可以告訴我名子到底是不是你親手簽的?
蔣小姐說:這個不是重點。
我說:這個是重點阿,如果姓名不是你簽的,問題就是另一個層次了。
蔣小姐說:重點是要保人被保人的名子是親筆簽名。
我說:不是這樣子吧,業務員那一格也是業務員"簽名",簽名就是親筆簽名。所以到底是不是蔣小姐簽的。
蔣說:依照我在公司的職位,沒有人敢在公司簽我的名子。

我又說:吳小姐你們公司到底有沒有告訴你們這些業務這張保單的特色及關鍵在哪?你知道第二條之七是針對15歲以下的人的嗎?公司到底有沒有做好員工訓練阿。這一條根本不可以拿來對我說。
蔣小姐就打斷說:現在沒有必要談這件事情了,我們都要調解了。
我就又說:公司本來就有義務要教育好員工阿。
蔣小姐就說:我們公司的作法是業務必須自己瞭解保單契約內容。自己看清楚。

我心裡就想,有這個輕鬆的公司阿。我也不相信他們沒有教員工該如何賣產品會比較容易成功。



其實我已經抱定他們不答應我的利息要求,就算我期滿時會有八萬的誤差,我還是會走到下一步,讓金管會去查細節,沒想到,對方差不多有答應我的要求,而且另一方面是,我看吳小姐在之前似乎已經被蔣小姐罵哭過了,我對精聯保險經紀公司的要求應該都會轉嫁到吳小姐身上,雖然是吳小姐該負責,但真正把事情搞大的搞久,一直堅持他們沒有錯的是保險經紀公司的主管蔣小姐,公司是得附連帶責任的。


以上....告一段落了。

AMD_Hammer wrote:
有懂到這種程度的話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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