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4年買了一份全球人壽的變額萬能壽險保單, 其附加保費的內容, 除了前五年收滿145%的附加保費後, 第六年及其之後每年收8.5%
即各年參考保費如下
第一年: 50%
第二年: 50%
第三年: 20%
第四年: 15%
第五年: 10%
第六年及其之後: 8.5%
我是在2008金融海潚後就沒繳過保費, 所以現在是還在10%的階段
之前也曾經贖回一大部份的錢回來
最近有重新考慮是否重新投保
但2007年9月金管會保險局發布的新制中,指出投資型保單首年向保戶收取的附加費用率,不得超過60%,5年內總計不得收取超過150%。
這表示我的保單中, 第六年及其之後每年固定收8.5%是不符2007金管會的規定的
不知有沒有人依金管會這項要求, 和壽險公司協商讓2007年之前買的保單, 也符合:5年內總計不得收取超過150% 的要求的
有人有協商成功嗎? 或者如果我和壽險公司協商, 有機會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