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解讀是,殘廢包含了完全失能跟部份失能,但失能不代表殘廢,所以投保長照險/殘扶險的最主要目的應該放在未來因為完全失能需要長期照護時而有所準備才對。
不知道01的大大們是怎麼看長照險/殘扶險的?
內文: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在保險業,「失能」的定義不等於「殘廢」,「失能險或失能保險金」,是當保戶因為事故喪失工作能力,導致工作收入減少或停止時,保險公司依約給付保險金。保戶失去工作能力,可能是因為疾病或發生意外,但關鍵在,一個人失能「不代表他一定會成為殘廢狀態」,所以,在保險業,「失能不等於殘廢」。
衛福部用失能替代殘廢 但修保險法無法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