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掉了,被盜用信用卡(預借現金)

escudolin wrote:
這算是銀行信用卡的漏洞

對於綁定非持卡人的手機

做為各種pay

目前就只需要卡號及簡訊授權碼

就可以綁定

無需持卡人書面同意

很可怕吧!?


可是我還是不理解,我的信用卡綁定我的手機,信用卡公司發的簡訊還是發在我的手機,其他人怎麼改變信用卡公司綁定的手機還發每次刷卡的授權碼給他呢? 難道信用卡公司就這麼廢? 那我還用信用卡幹嘛?

我就是怕會被盜刷才不用任何pay

現在連信用卡綁定的手機都能被隨便的改變,不會吧,那不是隨便都會被盜刷,

有沒有銀行的人可以出來解釋一下? 現在信用卡真的如此不保險嗎? 雖然盜刷不用自己付錢,但還是要跑一些流程,還是很麻煩。
趕快報警吧
escudolin wrote:
但其實是詐騙集團

取得卡號

及簡訊授權碼


如果有網路交易(含PAY),簡訊授權碼 , 會傳到當初你留在銀行的電話,不會直接到詐騙者手機。

除非留在銀行的電話被修改 .但這部份,銀行會發簡訊到原先的手機號碼。

不會是你說的漏洞。

那這麼容易就被盜刷。除非自已沒注意警訊簡訊。

反而是警方容易根據修改後的手機號碼追犯罪者。
derwei wrote:

如果有網路交易(含PAY),簡訊授權碼 , 會傳到當初你留在銀行的電話,不會直接到詐騙者手機。

除非留在銀行的電話被修改 .但這部份,銀行會發簡訊到原先的手機號碼。

不會是你說的漏洞。

那這麼容易就被盜刷。除非自已沒注意警訊簡訊。

(恕刪)


>>>

簡訊授權碼是傳到持卡人的手機

但是持卡人以為是你

消費那筆款項的授權碼


另外銀行是也會另外

簡訊通知持卡人開通apply pay功能

但就是持卡人以為

只是信用卡業務推銷

或是認為手機在自己手上

沒有被盜刷的可能?

或是工作忙碌,根本沒去看簡訊

就造成了盜刷事件


>>>

我提出的問題是

銀行以簡訊通知

不管持卡人有沒有讀取

或是理解這項功能

是否就可以就逕行判定

持卡人同意綁定第三人手機作為信用支付?

責任由持卡人全部負擔?
escudolin wrote:
簡訊授權碼是傳到持卡人的手機

但是持卡人以為是你

消費那筆款項的授權碼


另外銀行是也會另外

簡訊通知持卡人開通apply pay功能

但就是持卡人以為

只是信用卡業務推銷

或是認為手機在自己手上

沒有被盜刷的可能?

或是工作忙碌,根本沒去看簡訊

就造成了盜刷事件


你講了半天,我還是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可不可以用白話文講啦,我書讀不多,看不懂你的文

光是這三行我看完就一頭霧水:
***************************************
簡訊授權碼是傳到持卡人的手機

但是持卡人以為是你

消費那筆款項的授權碼
**************************************
SecretId wrote:

簡訊授權碼是傳到持卡人的手機

但是持卡人以為是你

消費那筆款項的授權碼

你講了半天,我還...(恕刪)


>>>

正常網路信用卡支付

持卡人需要輸入卡號、安全碼

然後接到信用卡公司的簡訊代碼

輸入代碼

這交易才完成


但這流程

被詐騙集團看到漏洞

持卡人用上述流程支付時

因為屬於詐騙集團的交易網址

在持卡人輸入上面資料的同時

詐騙集團取得資料(卡號、安全碼、簡訊碼)

拿去向信用卡公司同時申請 apply pay功能

綁定其他人的手機


escudolin wrote:
正常網路信用卡支付

持卡人需要輸入卡號、安全碼

然後接到信用卡公司的簡訊代碼

輸入代碼

這交易才完成


但這流程

被詐騙集團看到漏洞

持卡人用上述流程支付時

因為屬於詐騙集團的交易網址

在持卡人輸入上面資料的同時

詐騙集團取得資料(卡號、安全碼、簡訊碼)

拿去向信用卡公司同時申請 apply pay功能

綁定其他人的手機


感謝,終於看懂了,加分,

不過你應該是要打apple pay吧。
escudolin wrote:
我提出的問題是

銀行以簡訊通知

不管持卡人有沒有讀取

或是理解這項功能

是否就可以就逕行判定

持卡人同意綁定第三人手機作為信用支付?

責任由持卡人全部負擔?


不太了解你的意思.....

信用卡本來就是信用支付的工具

至於要不要綁定相關的pay ,不想隨身帶卡

持卡人就可以自已決定

跟銀行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且如果銀行的電話沒修改的話

簡訊不會傳至犯罪者的手機。
derwei wrote:

信用卡本來就是信用支付的工具

至於要不要綁定相關的pay

不想隨身帶卡

持卡人就可以自已決定

跟銀行一點關係都沒有

而且如果銀行的電話沒修改的話

簡訊不會傳至犯罪者的手機。

不太了解你的意思.....(恕刪)


>>>

信用卡的確是持卡人的支付工具

拿去綁定自己的手機

作為支付工具

也沒有問題


但拿去綁其他第三人的手機

需不需要持卡人的同意

銀行才能放行呢?


>>>

目前

是只要詐騙集團拿到上述的資料

就可以綁訂第三人手機消費

銀行端就當作是持卡人授權

外加簡訊通知持卡人開通Apple pay功能

即表示持卡人同意
escudolin wrote:

目前

是只要詐騙集團拿到上述的資料

就可以綁訂第三人手機消費

銀行端就當作是持卡人授權

外加簡訊通知持卡人開通Apple pay功能


問題是個資被盜用,銀行當然無法知道是否為本人來電更改

但這部份,銀行都會發簡訊及mail 通知。

不是你認為持卡人授權的pay支付有問題

不然,換手機號碼,難不成還要帶雙件至銀行臨櫃辦理?
escudolin
我是建議金管會,銀行收到非持卡人本人之手機號碼作為Apple pay或是其他支付,應該取得持卡人書面同意或是電話錄音徵信照會成功,才能成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