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留44萬存摺…銀行櫃台堅持「本人到場才能取」

在這邊講個題外話,給所有遇到相同情況的失智家庭參考。

日本已有60兆台幣的老人的資產被凍結,這已經造成動搖國本的大事。
老人被「禁治產宣告」沒辦法用錢,眾子孫要透過法律才能爭取管理權又曠日廢時。拿到管理權的也未必不會亂花。
真正有心照顧的子孫未必拿得到管理權,或是拿到的並沒有在照顧。可說是後遺症一堆。

所以,現在改良不再著重「禁治產宣告」,而是做多方協議。

現在失智老人可由「個管師」「社會局」「銀行」和家族代表協商。
設定一個最高金額後,要拿收據實報實銷。再由銀行給付。
如此家族不論由誰經手,都不會造成挪用。由「個管師」「社會局」監督,老人能立即得到妥善照顧。

現在日本已經著手在做,不知台灣進行的如何?
台灣是快死了 就趕快把錢都領出來

不然光扣稅就飽了
1,要有所有繼承人簽同意書,才能由一人領出

2,必須確認沒有拋棄繼承或是沒有其他債權,才能領死人的錢。

人死若有欠銀行錢,必須先還,有剩才會讓繼承者領,且要有所有繼承人簽委託書才能讓一個代表去領。

不是你說要領就可以領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萬教
不止、還須要國稅局出具的已完繳遺產稅的證明、這之前還有一些流程要走、例如戶政事務所的除籍手續之類的……
happywork01 wrote:
以行員的立場,她遵守(恕刪)


我是不覺得銀行有「義務」報警,因為依照各家銀行的行規來說,不遵守就是不准提領

至於要不要報警防詐騙,就看行員自己的選擇了

當然如果有遇到奇怪行為須「報警」的規定,那該行員除了失職還是失職
某些銀行是幾百塊錢也要一堆文件到齊才能領
某些銀行是分成不同餘額有不同要求
金管會應該出面統一各銀行
往減少文書作業的方面研議
故事並未依照我想像的進行!我還以為他會挖出屍骨到銀行去,讓行員見見本人!
30公分 wrote:
台灣的銀行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吧


錯 !
大錯 特錯 !

我本人去台灣HSBC匯豐銀行领錢,要證明我就是我,我該給的都給了~不該給的也給了~除了我的內褲,至今第三年,還在溝通中 !
Sugar Studio
想聽這個故事?....
傲笑憐
這一定有故事,大家又不是沒跑過銀行...
30公分 wrote:
台灣的銀行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吧

樓主指的台灣不會發生這種事?是指那部分?

在銀行外面吹喪應該不會,鬧一鬧就讓你領,應該也不會。

我爸走了後,我媽去銀行領錢,因為領大額又是熟客,行員問了一下要做什麼用,我媽回『他死了,所以要領出來』,行員本來都點鈔要給錢了,這時候就不給了,必須按照死亡來辦理。行員表示不知道就算了,但是知道我爸死亡就必須按照規定來辦。

好像要弄除戶證明,我們家三個小孩都要到場表示放棄繼承,才能辦關閉帳戶,錢才給我媽。
happywork01 wrote:
在這邊講個題外話,給所有遇到相同情況的失智家庭參考。

日本已有60兆台幣的老人的資產被凍結,這已經造成動搖國本的大事。
老人被「禁治產宣告」沒辦法用錢,眾子孫要透過法律才能爭取管理權又曠日廢時。拿到管理權的也未必不會亂花。
真正有心照顧的子孫未必拿得到管理權,或是拿到的並沒有在照顧。可說是後遺症一堆。

所以,現在改良不再著重「禁治產宣告」,而是做多方協議。

現在失智老人可由「個管師」「社會局」「銀行」和家族代表協商。
設定一個最高金額後,要拿收據實報實銷。再由銀行給付。
如此家族不論由誰經手,都不會造成挪用。由「個管師」「社會局」監督,老人能立即得到妥善照顧。

現在日本已經著手在做,不知台灣進行的如何


由《控制》女主羅莎蒙派克(中文名:裴淳華)所主演的懸疑電影《詐欺女王》(I Care A Lot)改編自美國真實社會中層出不窮的「照護詐騙事件」,患有疾病的老年人,子女明明還在世,卻一夕間被陌生人貼上「喪失行為能力」的標籤、被送進安置機構,由自稱是他們「法定監護人」的人代管他們的龐大遺產……雖然這看似一場騙局,但這在美國卻是合法的行為,到底該如何解決這個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恐怖老人照護詐騙事件呢?台灣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又是如何訂定的呢?

你可以看看這部電影

台灣也要文件才能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