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想做較大額捐款
在想所得稅的扣除:

已知
標準、列舉 扣除額,只能二選一
一個人的標準扣除額約 12 萬
而捐款屬於列舉扣除額,且不得超過收入 20%
那麼收入如果超過 60萬,20% 也就超過了12萬

所以
如果到處捐錢,捐到12萬
再選列舉扣除額來抵稅
是否等於
自由運用了這12萬額度
去幫助想贊助的單位(非官方)

不考慮節稅
單純在想是不是透過捐款
可以利用掉12萬額度
還是我想的太簡單了
有錯請指正
文章關鍵字
你也要對方能開捐贈證明給你才能申報
如果你給家人朋友,那只算贈與
記得捐給公家機關
不限金額上限
小紅狗 wrote:
單純在想是不是透過捐款
可以利用掉標準扣除的12萬額度

你.....是不是沒報過稅.....

所謂標準扣除額..
根本就不用任何證明...
建議多看看報稅的相關資料...
問題是你不是節稅的目的
然後把額度用完的原因是什麼
小紅狗
自由運用了這12萬額度,去幫助想贊助的單位(非官方)
"自由運用了這12萬額度,去幫助想贊助的單位(非官方)"

當然知道
1.公機關無上限,因為錢都到政府
2.標準扣除額是固定帶入的

額度用原完因
就是我想把錢
捐給可受捐的組織
不管幫助弱勢、或做贊助

因為沒捐過,所以來發問
怕捐了個寂寞
是否如我想的這麼簡單
捐到12萬即等於
列舉扣除額帶入12萬


謝謝各位的熱心解答
這12萬不用捐款即可扣除,
你拿去捐款再扣除,
等於多花了12萬。

樓主應該是把扣除額當成應納稅額,
才會有此疑問。
小紅狗
了解 謝謝解答!
小紅狗 wrote:
"自由運用了這12萬...(恕刪)


不過,如果你報稅級距式是 5%,列舉項目只有這 12 萬,而沒其他的項目,對退稅幫助不大

PS: 本人一直都是採用列舉申報
小紅狗 wrote:
大家好最近想做較大額...(恕刪)


列舉項目若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就以標準扣除額計算,若超過,有附單據(或系統撈的到的)的,就都能算進去,包括保險、醫療、捐贈等等,不過每個項目都有各自規定的上限,超過就不算進列舉扣除額。

但是,若要以這個來節稅,只能說你想太多了。例如你捐10萬,只是讓你的計算所得總額少10萬而已,若你的稅率是20%,那就是少繳2萬,並不是你應繳稅款直接扣除10萬。
小紅狗
了解 感謝!
brabus1518 wrote:
你也要對方能開捐贈證明給你才能申報
如果你給家人朋友,那只算贈與
記得捐給公家機關
不限金額上限


其實捐款 100%都會開證明給你抵稅
他們也都知道你是為了抵稅
另外捐給公立學校也是全額抵稅
很多大學阿...教授都有自己開公司接計畫
拿學校名義去招標 教授公司標到自己做
有合作的廠商 都是直接捐給學校
一來做足了面子 拿捐出去的錢跟你繼續配合做生意
二來還可以全額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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