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買個嫖妓險已經付錢但是被警察抓到,或者被仙人跳而導致無法完成整個流程的時候(就是沒有爽到),保險公司會賠償嫖妓金額的部分或全額。然後保險公司可以代位向肇責方求償 (如:抓嫖妓的員警或者亂場的8+9)這個應該有賺頭吧!!
其實,在大法官會議解釋之後,立法院配合修法,臺灣的性交易在限定範圍內是合法的,是什麼範圍呢?《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91-1 條:「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實務上,由於至今沒有一個市長、縣長敢在自己轄區內規劃性交易專區,所以,雖然臺灣在特定範圍內性交易合法,但這個範圍沒有被地方政府執行,所以......小帥福 wrote:大哥請問一下,嫖妓在台灣是合法的嗎?不合法所以此保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