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機車有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但沒保車體險(當時不知道有此險)
對方只有強制險
車禍發生時有報警,隔天通知我方保險公司依程序給資料辦出保
身體部份雙方都無大礙不提
我方車體損傷嚴重維修金額以萬計(新車),對方輕微且舊車
初判表出來對方肇責大,也就是說對方要陪我方較高的金額
問題是我方保險公司根本沒有處理(已經過半年了),主動詢問電話很難打通,好不容易接通了也幾句話就敷衍掛斷
請問達人或是有經驗的大大,是我要自己找對方調解嗎?還是保險公司有責任找對方要求賠償?
這進度正常嗎?還是這家公司服務太差?
有推薦的產物保險公司嗎?家裡的汽機車全保在這家,考慮全部轉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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