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這家公司會這樣回達好好笑,不知道解顧『懷孕』員工是違法的。還說員工要告知公司違法最好是每個員工都是『法務人員』,版主的職稱好像是『助理』吧!依照公司資方代表的說法,是不是版主不懂法律,就可以順利解顧,還是版主查看法條之後還要回頭教你公司,你公司繳學費給版主了嗎? 了解勞動法令,是資方應具有有的經營知識,還敢說版主沒教你們,要不然,你人事主管離職,讓版主來當啊。 助理的法令職能都比你人事主管強,老闆請到你這種人事人員,也是他的損失。版主加油,這種欺負踏實工作的員工,又把法令當作參考的資方。請版主就不要太客氣了!順便提醒版主,如果真上法院,妳可以要求的就不止是薪資損失了!
某間滿大間的通信業~基層主管對孕婦還是一直施加壓力~身體不舒服不準請假休息 請了假說你裝病還凹準媽媽加班 而且加班費這東西是沒有的說業績不到 不得休假 上班時間還延長...大公司制度好 但基層主管......不一定好
wsctw wrote:那不叫消極的想法,而是比較圓融的處世方法(恕刪) wsctw wrote:版媽的作為當然值得讚...(恕刪)勞工何時能覺醒?有的等了 「勞工何時能覺醒?」少一些喜歡教訓勞工要圓融點的人,也許會有希望
拜託,這種事情公司應該自己照勞基法走,自己要去查,不是資遣別人,員工投訴在說不知道有這條法條很明顯是惡意資遣,欺負員工不敢對公司怎樣今天路上違規的人一堆,違規的人可以說不知道就免罰嗎?放心吧,有這個法不是隨便寫寫的,一堆公司都沒在照勞基法走的,告下去吧,相信你會勝利的
看到"怎麼不先提醒公司違法"這種言論真是笑死人 那你是不是先強盜偷竊 酒駕肇事逃逸 殺人放火 再說 : 我也不知道犯法~警察先生你怎麼不先跟我說還有一些人大言不慚說懷孕怎樣怎樣公司也是很麻煩拜託,該給受雇員工的福利,政府規定得很清楚,一切本來就要照規定來雇主想規避就要有本事做的好,(像有人就說不請剛結婚的女性)不然就少在那說東說西,員工可是在幫老闆你賺錢,員工是有拿得比你老闆多嗎???說的好像公司好弱勢一樣.....職場上要怎麼相處、待人圓融是人家的事但如果有任何爭議,就是該照法令走,沒有什麼"各退一步" "贏取彼此雙贏"笑死人,事情都發生了,鍵盤職場關係專家少來高談闊論。
陳皮梅的媽 wrote:今天到台北市政府勞工...(恕刪) 如果不合解,告下去會經過不停得上訴.敗訴or勝訴~~~直到不能上訴為止,或者對方不願意再上訴時間應該長達1-2年之久 (我沒記錯的話)以上是我朋友的經驗,跟你發生的問題幾乎一樣,懷孕期間被惡意裁員我朋友最後有勝訴唷~拿了一小筆錢加油!,如果不合解未來還有一小段路要走,敗訴的時候要堅持住,繼續上訴我朋友期間敗訴過一次..其他時候都是勝訴不用想得太累太困難,反正生活一樣不變,偶爾出出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