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太貼近本人日常,避免後續遭認出,先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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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下定決心要離就乾脆點,選擇第一種,付贍養費走人,但對小孩一定要有探視權,至於贍養費多少是可談的,不要儘想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也要考慮對方的感受,否則怎麼談得下去
對方的條件優,孩子就歸他們吧。

孩子不只是養這麼簡單,還需要育,背一個或兩個,你未來的生活一樣很艱辛,所以......放手吧,負擔點贍養費你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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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醉 wrote:
抱歉文長,結婚10年...(恕刪)

扶養費吧! 那是按你的收入計算的 (約3分一)
假設你的年收入60萬,每年約要支付20萬,每月支付1萬多元。直到小孩成人。多數是每月支付。
好手好腳無就業困難,譫養費可以省下來。除非對方有重大傷病。
離婚談不合,去法院處理離婚。
bachelor.boy
好手好腳無就業困難,譫養費可以省下來。不太懂什麼意思,你是說對方有收入另一方就不用付扶養費嗎?
看過有人走 第四種 也沒什麼不好 雙方協調好就好
我沒醉 wrote:
抱歉文長,結婚10年...(恕刪)
你是男生的話,孩子不要,給女方,因為我看你可能養不起,再娶一個生小孩
你很奇怪,非常奇怪。這種事問網友?要寫新聞使用嗎?

這種事應該要跟對方直接攤開來討論吧。
如果雙方有共識選同一種方案,再針對細節磋商。
如果雙方沒共識就是找律師上法院爭有利的條件。

但是我看完你列的四種版本,你就是想自己爽而已。最好是不用花到一毛錢一份力,小孩又能隨心隨意想看就看,想帶走短暫相處就帶走,事後在拍拍屁股丟給對方把屎把尿。是嗎?

我感受的出來你會擔憂年老需要人照顧時小孩還願意來照顧你,所以你無法斷乾淨關係。不然我讀後心得就是你想撇得一乾二淨,放縱在花花世界裡。
超自私的~
父母親都離婚了,還有拆散手足之情,要嘛兩個自己帶,要嘛給對方帶,站在孩子的角度看事情吧,對孩子來說,你們離婚後,他們只剩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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