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對方前也要想想自己.
覺得對方愛錢, 自己也更是為了錢在糾結?
好歹人家父母付出了700萬, 說愛錢說不過去, 至少對女兒是大方的.

您說負擔水電瓦斯網路等雜費,當作房租. 我是不確定該屋正常房租是多少.
但以一般行情, 房租應該會大於這些雜費很多.
以二人估計每兩個月水費600, 電費1500, 瓦斯1000, 網路2500.
這才多少錢啊, 您的房租也太低.

我是覺得不願意付房貸, 願意出房租就該以正常租屋的價位出.
1200萬的房子, 房租算25000吧, 你每月出12500房租, 應該算正常.

其實我覺得是對方要好好考慮要不要跟您結婚才是, 一個男人這麼愛計較, 連維護婚姻的決心都沒有, 這絕對是改變不了的痛苦根源.
concall81
您這假設, 不就假設要自己被當女生般對待? 所以是您看不懂中文, 還是邏輯不好?
tony781005
真正公平就是依據市場行情,付一半的租金,付一半的水電瓦斯雜費(因為是男女共同住在一起,所以所有東西都平分,但是因為是女方的房子,女方不用付錢)
hi 樓主:
我不知道您是基於啥原因要結婚,但就我個人的看法是,沒有要生育的話幹嘛要結婚?
所以先檢視你自身的需求,你到底要什麼?
感情會淡人會老,20年後你也不確定你是否還愛他還是單純是責任的話,勸你退場,只是糗一次而已。
樓主賺錢能力不足, 但稍微愛算, 自尊心強

如果自己家境不夠好, 或許妥協是對的
傳統來說, 男方家境實力夠的, 今天或許父母已經解決房問題
女方嫁妝都不是重點

薪水不高沒前景, 靠自己要賺一間1200萬的很難
要是我, 我會低頭~

而且如果樓主薪水夠好, 估計幾年前已經買房
租房真的已經說明一切了
甚至結婚後繼續租幾年? NO NO....
老德帥
我這年紀大部分都在租房,就算有錢我不想買在台北
solenoid
放手即可找下一個家境類似 門當戶對 一起從零開始累積的至少達到你要的公平感覺
我個人看法是先答應對方要求, 每個月就當作繳房租共同負擔房貸, 等到有換屋需求時, 再賣掉套現囉. 只要不是跟對方父母同住, 可以用錢解決都是小事. 但如果這件小事就談崩, 之後遇到更多價值觀衝突的事件, 例如: 小孩教養, 可能得學習跟對方溝通或談判, 如果不想改變, 你可能要想一下是不是適合跟對方結婚, 還是已經過了甜蜜期開始做自己了
老德帥 wrote:
1.很愛錢,房子說好聽賣給女兒,但說法是
我本來要賣給你1200,後來算你500,700當作是給妳的嫁妝
從上文可以得知你也不遑多讓,你也是跟你的未來老婆計較財產的問題不是嗎?
(大聲說出來~我愛錢~)

你老婆家就是華人常見的家庭啊...情緒勒索是基本,只差在嚴重程度。
你就算換一個老婆能保證她婆家人能更好嗎?所以是你心態要改變。

老德帥 wrote:
我這段時間被要求繳房貸那些,結果我半個名份都沒有,就算了




你在外面租房會跟房東說你沒給我名分我不付房租嗎?
你可以說你不負擔頭款,但住一起的話道義上幫忙付貸款很合理吧(房租)


老德帥 wrote:
我跟他說我們忍幾年存錢,自己去外面找房子,我們自己貸款自己繳
腳踏實地一點
要為你老婆著想,有錢還是要撿啊(情緒勒索換700萬,你不要我來!)
如果他願意為了你放棄700萬,跟你去外面租房存錢買房,那這肯定是真愛了(又不是剛出社會,根本送分題,700萬要存多久?)

有點肩膀的話靠自己,不要總想著要另外一半跟你打拼
你們起點就不一樣,人家有願意讓利700萬的媽媽
為什麼要跟你一起辛苦呢?
hatebutter83
gta1994 如果自己不努力,不知道利用資源(先買下便宜的房子),那被情緒勒索一輩子也是活該。
老德帥
不需要一直講阿嬤時代的觀念,甚麼男生要負擔多一點的那耶屁話
有個男性朋友曾經的對象
也是要求結婚後要將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
也是說要保障離婚的風險
房子是男方家長買的、也不用繳房貸
因為「安全感」要拿一間房,會不會太會算?
結婚前就在考慮離婚的打算,這甚麼毛病?
如果今天對象是富翁,巴著都捨不得放
就是在看你沒有而已
真心建議有疙瘩就不要結
現在止血比起未來天天挨打好太多了
還是她很正你捨不得分?
老德帥
你到底有沒有看內文?我有說要給我?我都跟他說不要跟她媽買,我們自己去外面一起買,但是她堅持要就共同登記我們一起負擔,怎麼了嗎?這樣就是愛計較嗎?
好奇你女友條件很差嗎?

700萬嫁妝還被嫌?

覺得不合適就快分吧!
双方都可以找到更適合的人。
結婚前後真的都是大不同
要三思啊~~

要是我...無法取得雙方共同利益,或共識
之後一定還要拿出來說嘴,翻舊帳等等
乾脆忍痛一次,下一個或許會好一點....或許啦
54artist wrote:
既然你都貼版上了,既然你都貼版上了,我就八卦一下。。。

其實現在社會問題就是男人賺不夠。。。

如果你直接買新房,更大更好,現在啥事沒有。

如果你必須找個共同奮鬥的另一半,那麼這個就要好好考慮了,不是說她不好,而是比較傳統,觀念不同。

再來,你們兩婚還沒結就在考慮離婚。。。確定還要結嗎?

就這事來看,女方也沒錯,按照你的出錢方案,那你不就算是入贅了嗎?

你也沒錯,考慮將來要離婚的話,很有可能淨身出戶。。。但就我瞭解,提出匯款證明的話,還是算共同出資的,只是會鬧的難看。


你太天真了 我自己身邊好朋友的例子

都在同縣市 男方家庭可以給房 女方家庭也可以給房
男方的房離婆家走路5分鐘
女方的房也是離娘家超近
婚前二邊為了住哪間房也是吵翻天
男方覺得住女方給的房是讓人看沒有嗎?
甚至說既然嫁進來就不要常回娘家會被說閒話
女方覺得你也管的太多了吧?
女方家也不是沒實(財)力阿

結婚是二家人的事情 不是在比哪邊財產多
只要二家人觀念或價值觀不合
什麼問題都是問題 如果都不肯退讓
大可不必浪費時間和金錢 因為你們是走不遠的
White bear
如果樓主自己買房子會不會遇到你說的問題? 我認為不會,因為女方娘家如果會要爭這種面子,直接就把房子給女兒了(立刻完勝,還吵什麼?),不會搞什麼賣半價還要男方幫忙出錢這種事。
ArthurYHL
已把引言補上
500的頭期大概100,加400的房貸一個月1.5w

房貸就覺得當房租付了。
頭期就當房子給老婆 孩子給你。

這樣算有沒有比較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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