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自己買下公婆的房子,合適嗎?

搬出去另外買間房,如此最好
又又醬 wrote:
所以我很認真考慮
買下公婆的房子,
但是房子名字登記要改成我的
以後生活費,拜託兩兄弟自己重新協商!是不是賺的多的負擔錢,沒錢的出力,不要因為我們住了公婆的房子,就道德綁架我們要負擔生活費

看起來,你老公付的是房租,房租,房租,不是生活費

我真的受不了老公每次付完房租
每個月都沒錢,還要跟我借錢的樣子
我不知道我公婆到底知不知道他兒子的經濟能力

你買了之後,你老公變成要給生活費+你的房貸

要算算
房租>生活費+你的房貸 當然要買
房租=生活費+你的房貸 買,以後大伯不能分一份
房租<生活費+你的房貸 就要好好算一下~~對啦~買了之後大伯就不能分

我真的受不了老公每次付完房租
每個月都沒錢,還要跟我借錢的樣子
我不知道我公婆到底知不知道他兒子的經濟能力

你婚前就知道你老公的經濟能力???
又又醬 wrote:
婚後財產分配的知識,...(恕刪)

搬出去自己租房子自己買新的
為了省那些遺產稅你一輩子會跟你老公甚至於你老公的哥哥、你老公的哥哥的老婆沒完沒了。
又又醬 wrote:
先說我們的情況,我本(恕刪)

妳老公又不是沒在上班在家讓妳養
在上市公司當個工人薪水也有三萬多吧?
先不說大伯的經濟能力
我比較好奇的是妳公婆怎麼不直接把房子就過給妳老公
還要跟妳老公收租?
父母跟兒子"收租"這是翻臉嗎?
如果妳老公付完房租就沒錢, 該不會這塊就佔了妳老公薪水的三分之二了吧?
台北+日本三間房,這三間收租的不夠兩老開銷還要跟妳老公那些薪水收三分之二?
奇怪的家庭
妳會嫁進去這奇怪的家庭也很奇怪
跟妳老公商量, 告訴妳公婆財產可以先分一分
你們要求不多, 其它三間房可以不要, 妳們只要現在住的這間就好
這樣妳不用出錢買, 妳老公的薪水也能成為妳們的生活費
這是上上策
分了以後沒事就不要跟大伯及公婆來往了
我個人的建議是
你可以去找新的房
另外先跟老公簽訂婚後財產的協議
買了房後就掛在你名下
但是因為變成是各自賺各自的
所以你老公可以不理會你買房的貸款
不過這樣妳老公的薪水就可以拿去負擔家裡的部分開銷
其實就是原本是妳老公薪水拿去繳房租+你薪水負擔養家生活費
變成妳老公負擔部分養家生活費+你薪水付房貸與部分養家生活費

結論就是
原本給的房租就變成是你的房貸而已
但是你可以有自己的房
妳老公也不會再有沒錢的藉口
必須將薪水拿來養家

再來
我認為你不要過於去預設你公婆對於兩個小孩的付出與想法
公不公平不是你能決定的
就像公婆願意多給誰一些,或是收或不收房租這你也無法干涉太多
但是你買房後,至少你需要讓你公婆與妳老公知道
要先養自己的家為優先,
若是你們夫妻已經買房了,公婆要求生活費,此時你就可以提出兩兄弟共同負擔的問題

另外
你要跟公婆買房或租房這件事
其實這會讓事情變得複雜
外人也不知道你們到底是住在公婆的房給生活費?
或是住在公婆的房給租金?
或是買房是用較高或較低的價格買下?
這些問號都會讓人有話說
所以不如自己買房圖個簡單
搬出去另外買間房
買公婆的屋以後問題還是一堆
外人都覺得你們是得了什麼好處
又又醬 wrote:
婚後財產分配的知識,(恕刪)
問題就是妳不聽勸而已!
大家都告訴妳不要覬覦公婆的房子了,
房子的價值很難衡量的,
即使妳買貴了,
老公的兄弟可不這麼想,
買了公婆的房子,
妳就等著面對後續更多的問題吧。
千萬不要
不管買貴還是買便宜
裡外都不是人
我媽媽那邊就是這樣!
妳現在的概念不就是房租跟房貸的問題嗎?
先說清楚
那個是你公婆的房租費不要扯到生活費,
依你的敘述來看,
根本不存在什麼公婆生活費是妳老公再付,
那個根本就是房租費,
不想付房租就是自己買房背房貸,
但也要你公婆願意賣,
名字掛你名下好像沒什麼意義,
除非你們夫妻一開始就有財產分開計算,
不然最後離婚還不是一人一半,
還有不要一直覺得妳老公付完房租就沒錢,
什麼生活費都你再付,
你這樣計算是錯的,
如果要算那請把房租的一半每個月先給妳老公,
這樣才是一人一半,
而不是他跟你借錢,
要分清楚就分的乾脆點,
別說的好像都是你在出錢一樣,
如果你這麼在意,
那你們幹嘛還在一起,
乾脆離婚離一離啊,
不要拿他哥很會賺來比較妳老公,
你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老公了,
你還跟他在一起幹嘛?
LYC_Deus wrote:
妳現在的概念不就是房(恕刪)


認同你說的話
要計較要比較就乾脆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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