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wrote:
每當有人提出自己婚姻(恕刪)


個人認為婚姻本身沒有什麼價值,
有小孩後,這段婚姻才有價值出現值得守護。
cire wrote:
個人認為婚姻本身沒有(恕刪)


認同,我覺得沒有小孩子之前,老婆跟同居時沒什麼差別,

過年過節反而要見親戚,有小孩子之後就很不一樣了,

所以如果沒有要小孩,不建議結婚,就不用打官司....
cire
沒錯,沒要小孩的婚姻只是束縛雙方家庭的一種不便。
如果從一而終,人生終點時你會不會後悔
就好像當學生沒翹過課
我只是提供另一個想法
就是要生小孩
satck371 wrote:
如果婚前沒辦法訂出
1.金錢支出分配(含車貸房貸)
2.小孩照顧問題
3.家事分配
4.是否與家長同住
這些都有基本的認同
加上超出以上範圍的事情願意承受心態
基本上是不宜結婚的

在台灣光第一點就過不了關
除非男生是高收入族群否則根本不敢跟女生提支出分配
交往時期不敢提更不用說婚後
女生聽到自己要掏錢出來就不用往下談
這些條件能不能做到也要婚後才知道,做不到最終也是離婚
訂了也是白訂,到不如婚前先簽好分別財產制
話說女生一聽到分別財產制就會說你自私,對女生沒保障,一樣談不成
_Emil_
太真實了
fj510 wrote:
給下一代做榜樣,向自(恕刪)
在痛苦的婚姻中,或許可以給孩子當借鑒哈…
有時候是為了父母
有時候是為了小孩
有時候是為了些原因

但基本上要自己心裡覺得值得才行
也沒有說怎樣做才是一定正確
但畢竟人一輩子就活這麼一次

像是
你明明就不愛吃青椒
但你為啥還是會吃青椒?
有可能因為青椒是媽媽煮的,媽媽煮啥就吃啥
或是為了給孩子當榜樣不挑食?
或是知道青椒雖不好吃但很營養對身體好 強迫自己吃~

所以 標題也許不是那麼死的是"堅守婚姻的價值"
也許你只是為了堅守你心中覺得"值得"的價值~ 只是必須用婚姻來包裝著
要自己會判斷另一伴究竟適不適合自己啊,旁人的意見終究也只是意見,作主的還是自己
下一個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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