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德帥 wrote:
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我同學婚前跟你現在碰到的處境差不多
結婚後,他在女方家的處境,只能說悲哀兩個字
(女生過年從不回我同學家吃團圓飯,都是我同學自己回去陪爸媽吃)

生活,沒有尊嚴
離婚,兩手空空...
houhjeng
正確,有些事情是原則,現在勉強說服自己接受,將來痛苦萬分,只是這樣子的原則可能一輩子都結不了婚,哈哈!
pighead.jen
就看當事人怎麼選擇了(或許下一段感情會有好結局)
兄弟阿,一切煩惱的根源就是婚姻,哥勸你不要輕易踏入這愛情的墳墓
houhjeng
說的太好了
如果男女一方有這種想法,還是不要結。
相愛的男女只想趕快結,我出人和房子,我太出人和家具。
還不是結了。,n年後名字過她的名,我當寄居人。😁😁😁😁
老德帥 wrote:
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何況是網友
而且正反兩方的意見都有
有時把問題寫下來也是一種釐清思緒的方法
你已經跨出第一步以你自己的角度寫下來了
試試看用你另一半的角度寫看看

這個問題只有你們倆個都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過,而不是只站在自己的角度 “據理力爭”
不要結,還沒結就那麼痛苦,結了後只會痛苦一輩子,女人多的是...
700萬這白花花的銀子有誰不想要,相信樓主也不是視錢財如糞土,問題在於未來娘家可能的情勒+未婚妻對自己的不信任感
如果情勒不存在,就當作把自己的房貸或租金付給老婆(房產歸她)而已,但往往麻煩的就是這個不確定因素
人爭一口氣,畢竟拿人手短,未來如有爭執立馬先矮人一截,老婆這時候又不挺自己的時候就很淒涼了
目前看來就是未婚妻不想放棄那唾手可得(?)的紅利,不然按照樓主的敘述不是不能自己獨立買房,只是希望兩人有共同目標,顯然未婚妻目前不願意一起這樣做
判生判死自己決定外人在怎麼說,掌握權還是你自己!
barry89 wrote:
女方家長低價賣的房子, 是女生自己的財產. 男生不要去碰


住老婆娘家的房子,付房貸當租金也算合理

不要貪圖老婆娘家的財產,她的就是她的,而且房貸平分後也沒多少錢了

我結婚前就用老婆的名字買房子,雖然對我很吃虧

但我覺得要組成家庭,連這個都要計較,就乾脆不要結婚算了

至於女方的其他行為,應該是婚前就知道了

我是認為是男方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在挑毛病
坦白問自己,就是己經沒感覺了
不然這問題,真的不是問題,多一點了解跟包容就沒問題
生了三個小孩的大叔勸你,可以的話還是別結婚
現在的社會,不要害小孩子了
自己最後能善終就好了
而且一個人可以露營,騎車,玩女人,想幹嘛就幹嘛
娶了老婆,連出去釣個魚都要管時間。。。。。。
有了小孩更是惡夢。。
我前妻家狀況跟你講的很類似

當初我也是想忍忍看,但後來還不是離了

價值觀想法不同,本來就很難走到一起

個人建議,長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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