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經驗:第一任男友求歡的頻率是「每天」持續了五年(有求歡不等於有執行)第二任男友求歡的頻率是「兩週一次」於是我跟他分手了~雖然第二任男友說很愛我,也把我的生活照顧得無微不至,但是我的心理就是過不去並不是我那方面需求多(大三週才有一次吧),相反的,對於另一半的求歡,往往我會覺得煩但是因此跟他在一起時,讓我失去自信,對我好或多愛我,其實都是沒有用的如果對方對你一點興趣也沒有,還不如找一個對自己更有興趣的男人,才不會浪費了東
哎唷..這問題搞那麼久..一推人都說什麼同性戀..同性戀不是問題還是可以上吧..至於心理障礙是借口吧...一般就是性功能有問題..男生在成長過程那邊受傷機率蠻高的..或天生問題也可能...我國中就有一個要好同學跟我說他怎麼試都沒辦法打手槍..就醬
你們婚前就這樣了嗎??如果妳婚前就知道他是這樣的人,而你又無法漠視兩人之間存在無性生活那你怎還會選擇跟他步入婚姻??我比較好奇上面這些不過現在說這個也無濟於事反正這問題不是妳改就是他改要嘛妳忍受下來,接受你們幾乎無性的生活或者是他願意為了妳改變沒人要改也沒辦法接受的話,那祇能分開了我想
韋小凡 wrote:我跟老公已經結婚三年...(恕刪) 我覺得滿怪的!!或者妳可以嘗試引誘一下他押!!飯前喝點小酒,妳穿的誘惑一點!!這樣如果都沒有辦法的話,那真的該考慮一下了!雖然有愛不一定要有性,但沒有性的愛,一定比較無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