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德帥 wrote:
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市價1200, 賣你500, 這岳母實在好啊!

一般來說, 若男方很貧窮, 會暗自竊喜才對, 可是你反應卻是不開心, 應該很有錢.

實際情形是, 交往5年, 你厭倦了, 我建議分手
巴伐利亞發動機
風花雪終於笑死了,爽!
老德帥
金額只是舉例我不確定,但如上面的人說的,登記又不是我的有甚麼好爽?哪天吵架被趕出去也沒辦法耶
要買房另外買,就算是登記在未婚妻名下,只要透過銀行付款記錄,降低日後爭議。
婚都還沒結,就想到日後萬一離婚………擺明的是因利而婚,不要也罷。
以一夜一萬計,五佰萬可以換不同的年輕妹子,可以折算多少年?
網路上久了,些許還能遇上幾個借精生子的大齡女,也不怕絕後。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風花雪
這也是種辦法
可以有另外一種想法,
房子買下來,你幫忙負擔房貸,但是房子租給別人,收到的房租,要分你一半,直到離婚才結束協議.
而你們另外在外面租房子,這樣就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我跟我老婆的方式是:我老婆在外面工作,賺多少錢,她自己拿走.我不會跟她拿半毛錢.而家裡面的所有開銷都是我支出.所以我們家沒有所謂的誰管理錢的問題.
老德帥
我有這樣盤算過
老德帥
他爸媽會眼紅,我看過,就是很愛錢的一家人
你這個可堪比之前流水席公主的劇情了...
每個人有自己的金錢觀
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
只有能不能互相配合而已
首先...
1.女方家房子要賣給女兒,
那是女方家的事,
就算準岳父母要賣1元,
你也不用去說什麼,
甚至建議或意見都不要給,
就表示沒意見就好。
2.3.4.一起說,這都是跟個人個性、想法有關,
跟金錢觀就沒啥關係

再來女方要求房子掛在女方名下
但是要你付房貸
你是可以要求共同登記
個人觀念覺得是很合理
我跟我老婆就是這樣
但是房貸金額到哪還是需要講清楚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還有「我會負擔水電瓦斯網路等雜費,當作房租
生活費照舊,一人負擔一半(目前是這樣)」
我是覺得你這提議也不是很妥當
如果你真的願意接受女方的金錢觀
最好直接提一個準確金額,比如每月2萬元
讓女方知道你願意配合她,但是你至多就只能出這些錢

最後,個人是覺得雙方如果真的都不能退讓
那還是放手吧,不然婚後只會更嚴重
你自己也都預想到了,不是嗎?
單身多快活啊! 我好想單身啊! 如果另一半不能共同打拼那也就不需要結了

樓主還是不結這婚了
講白點就是沒錢、沒房、沒担擔(婚姻是責任的承擔)又愛計較
就別誤女孩一生了

結婚是2個家庭的組合
絕對不是只有2人ok就行的
覺得委屈就不要勉強
有能力就自已買房自已出錢
還沒結婚就想著將來如果離婚老婆名下房子財產怎麼分
這種婚還要結嗎?

換個角度寫
今天如果是女主來01發文
那故事絕對不一樣

我跟男友要結婚了
他沒房但我們家都不計較
媽媽怕我辛苦
願意把1200萬的房子以500便宜賣給我
只要他婚後跟我一起還房貸
讓我結婚後不用當無殼蝸牛
但他不肯
怕以後離婚房子貸款付了房子不是他的
媽對我的好
他都認為是對他的控制
但又拿不出錢來買房子
還有一個月就要結婚了
每天跟我吵
我該怎麼辦?
這婚還要結嗎?

下面網友留言絕對一面倒
勸這女主放生
單身無殼的一堆留言很想認識女主…

看來樓主還是放生讓女孩找更好的吧…
欽欽欽
真的立場不同看法差很多
老德帥
男女對調就不一樣啊,很多流言要篩選看,男生要保護自己就說沒擔當沒能力,會不會邏輯太好?
prowler wrote:
我沒看完..但別結了...(恕刪)



說真的 結婚前這些都好處理...要處理請下定決心
結婚後 就真的...
prowler
雖到靠杯
要買就不懷疑,有懷疑就不要買

1) 買了,後悔!人財兩失
2) 沒買,後悔!僅失去"現在"所愛

再說
一個真心向著你的人,怎會讓你陷入如此困境
知而不言 明知不問
老德帥 wrote:
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
不就是聘金500萬的意思!那就跟她家人說要就先登記在她女兒名下後!在按月繳款給他們家人當向是他們家借貸!萬一分離就不用再付了!
還有「我會負擔水電瓦斯網路等雜費,當作房租
生活費照舊,一人負擔一半(目前是這樣)」


話說...結婚後有打算冠妻姓嗎?
認真說一下.雙方都以自身利益為重而斤斤計較...別結為好!
big_man
以後有得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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