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德帥 wrote:從前就喜歡看兩性文章...(恕刪) 市價1200, 賣你500, 這岳母實在好啊!一般來說, 若男方很貧窮, 會暗自竊喜才對, 可是你反應卻是不開心, 應該很有錢.實際情形是, 交往5年, 你厭倦了, 我建議分手
要買房另外買,就算是登記在未婚妻名下,只要透過銀行付款記錄,降低日後爭議。婚都還沒結,就想到日後萬一離婚………擺明的是因利而婚,不要也罷。以一夜一萬計,五佰萬可以換不同的年輕妹子,可以折算多少年?網路上久了,些許還能遇上幾個借精生子的大齡女,也不怕絕後。
可以有另外一種想法,房子買下來,你幫忙負擔房貸,但是房子租給別人,收到的房租,要分你一半,直到離婚才結束協議.而你們另外在外面租房子,這樣就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我跟我老婆的方式是:我老婆在外面工作,賺多少錢,她自己拿走.我不會跟她拿半毛錢.而家裡面的所有開銷都是我支出.所以我們家沒有所謂的誰管理錢的問題.
你這個可堪比之前流水席公主的劇情了...每個人有自己的金錢觀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只有能不能互相配合而已首先...1.女方家房子要賣給女兒,那是女方家的事,就算準岳父母要賣1元,你也不用去說什麼,甚至建議或意見都不要給,就表示沒意見就好。2.3.4.一起說,這都是跟個人個性、想法有關,跟金錢觀就沒啥關係再來女方要求房子掛在女方名下但是要你付房貸你是可以要求共同登記個人觀念覺得是很合理我跟我老婆就是這樣但是房貸金額到哪還是需要講清楚這是很現實的問題還有「我會負擔水電瓦斯網路等雜費,當作房租生活費照舊,一人負擔一半(目前是這樣)」我是覺得你這提議也不是很妥當如果你真的願意接受女方的金錢觀最好直接提一個準確金額,比如每月2萬元讓女方知道你願意配合她,但是你至多就只能出這些錢最後,個人是覺得雙方如果真的都不能退讓那還是放手吧,不然婚後只會更嚴重你自己也都預想到了,不是嗎?
唉樓主還是不結這婚了講白點就是沒錢、沒房、沒担擔(婚姻是責任的承擔)又愛計較就別誤女孩一生了結婚是2個家庭的組合絕對不是只有2人ok就行的覺得委屈就不要勉強有能力就自已買房自已出錢還沒結婚就想著將來如果離婚老婆名下房子財產怎麼分這種婚還要結嗎?換個角度寫今天如果是女主來01發文那故事絕對不一樣我跟男友要結婚了他沒房但我們家都不計較媽媽怕我辛苦願意把1200萬的房子以500便宜賣給我只要他婚後跟我一起還房貸讓我結婚後不用當無殼蝸牛但他不肯怕以後離婚房子貸款付了房子不是他的媽對我的好他都認為是對他的控制但又拿不出錢來買房子還有一個月就要結婚了每天跟我吵我該怎麼辦?這婚還要結嗎?下面網友留言絕對一面倒勸這女主放生單身無殼的一堆留言很想認識女主…看來樓主還是放生讓女孩找更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