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原文了…五個月應該沒辦法打掉了,雖然說打掉是一條人命,但以你的生活方式沒有這個小孩反而是救了更多人(生了沒用適當的教育方式,小孩又有樣學樣長大重蹈你的錯誤又害了他的小孩)小的這個生出來就送人吧,大的就自己養,別妄想什麼贍養費,沒責任心的人還想他負責什麼,除非他很有錢,不然靠自己吧,去進修學個專長,做孩子的榜樣,還是用以前的思考方式你會害到這孩子,有可能讓這孩子害到更多人
不要墮,有救星有家扶機構可以協助http://www.tcreading.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55:2009-09-09-08-43-42&catid=42:2009-05-06-13-50-14&Itemid=111
看來~大家一片倒都為女生抱不平~~但是在我看來,一個男人都已經有了孩子與未出世的寶寶~~再加上一月底即將補請婚宴,喜帖都已經發出去的情況下~~還能把男人逼到不惜退婚連孩子都不要~~我想~~並不全都是男人的問題~~!!
atung wrote:看來~大家一片倒都為...(恕刪) 我也覺得這種問題局外人真的很難看的清.....生命真的寶貴,要下手前真的要想想但....如果生出來了,結果離了婚小孩受苦,那也真是很無奈這種選擇,真的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