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近日準備交屋,這段時間內也找了不同工程的師傅的先估價,
但窗戶的部份有點傷腦筋,
因為原本的窗戶是長(700cm x 140 cm)的大片窗戶,而且只有二側寬約80cm的推開窗,
其餘均為透明玻璃不可開,
現在想請人把窗戶改為一般住家用的側拉窗(以增加通風效果),
當然,我不會往外推,也不會加鐵窗,只是將原本的窗框更改(改成四面側拉式),
盡量避免影響外觀,
但大樓的管委會似乎不同意,
想請教大家,管委會有權利限制住戶不可以更改窗框樣式嗎??
或者說,以住戶的立場,是否有權利去更改窗框的樣式,,
是否有相關的法規條文可以參考當作依據?
非常謝謝!!
但是基本上
根據
第二章第五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第八條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現在大樓的確是不會允許隨意變更會影響外貌的行為,畢竟會影響到外觀進而影響到大樓整體價值
http://www.wretch.cc/blog/AlexQ 愛拍照的新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