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式透天.在高雄市是否必須依法成立管委會.2.菸害防制法.如果隔壁吸菸長期飄散到住家.是否違法.3.噪音防治法標準.卡拉ok.打麻將.深夜機車引擎長時間發動.音響音樂干擾.冷氣機過大聲.社區內可規範嗎?4.公然聚賭有法可管嗎?條件為合.5.入侵民宅.任意進入集合式透天中庭張望是否構成違法.希望各位先進提供意見.管委會可有機關可輔導.在這希望成功管理的管委會,能提供小弟一些意見.做為日後落實居住品質參考.謝謝
1. 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總有條路是大家用的八 除非每戶都臨路 原則上還是要成立2.板上討論很多 結論是 看良心3.可以規範 只是還是要照 噪音管制法4.報警 聚眾賭博罪 提供場所聚眾賭博罪 報警究好5.無故侵入他人住所 居所罪 (中庭開放式的媽)輔導單位 各縣市律師事務所
realeric wrote:5.無故侵入他人住所 居所罪 (中庭開放式的媽) 請問有這居所罪的相關法令條文嗎?因為之前社區也曾被外人入侵過(趁住戶停車開鐵門直接偷溜進來)向警方詢問過後警方回覆這樣並無不法只因他們只是進入中庭(非開放),又搭電梯到各樓層晃晃並不是侵入到民宅內(住戶的專用部分)........
請問有這居所罪的相關法令條文嗎?因為之前社區也曾被外人入侵過(趁住戶停車開鐵門直接偷溜進來)向警方詢問過後警方回覆這樣並無不法只因他們只是進入中庭(非開放),又搭電梯到各樓層晃晃並不是侵入到民宅內(住戶的專用部分)........_____________保證在虎濫那下次有人在你家後院睡覺你還不能吵他 因為他合法主張自己的權力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現在的警察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