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大樓附有地下室停車位,車庫屬於升降梯上下+機械車位。
車庫門口標示限高180cm,日前我家的車入地庫車頂碰到了一個偏低車位的車台底部了(我家的車176cm),其它的車台高度都是一致190cm,唯獨那個碰到我家車頂的車台平時高度都維持在182-184cm左右(因為他私下請廠商幫忙調低高度),一旦車台發生油壓不足時便下降幅度達6-8cm左右,也就是那天就刮到我家車頂了。
事後有跟主委還有這個車台所有人溝通,主委將事情委託給這個車台所有人,車台所有人說會聯絡車庫維修保養廠商來做調整並加裝車台下滑補位感應裝置,可是感應器裝了,但這個車台的高度依然沒有按照之前所說的調為全體一致高度,而變成只有他一個車台高度184cm,其它車台190cm,可是油壓不穩時那個車台會下降8公分耶…變成只有176cm,剛好刮我家車頂。我問車台持有人他車台高度為何只有184cm而不是與其它車台一樣190cm,他說因為廠商看到他的車位上方有一隻排風管,所以主動好心幫他將車台高度下降,如果他不願將高度調高,那我家的車日後還是有可能被刮到車頂,而主委擺爛,請教我該怎麼辦呢?
ID想好久 wrote:
我住的大樓附有地下室...(恕刪)

蒐集證據然後寄出存證信函,要抱著與鄰里老死不相往來的決心
ID想好久
呃…這麼悲壯…我想想…
阿不然主委能怎樣?也沒領錢,一堆人選的時候躲遠遠,自己家出事的時候就靠杯

雖然主委是法定的社區最高代表人,也是最大權力者,但社區主委或管委會委員,只有「管理、督促或協調」之責,並沒有任何實質的公權力
ID想好久
我們大樓的主委是有薪水的。因主委怕事,所以委託那個車台下降的住戶與車庫的廠商聯繫,然後他們自己私下講一講高度愛調到哪就調到哪,完全不顧其它車庫使用人的人身安全
ID想好久 wrote:
我住的大樓附有地下室停車位,車庫屬於升降梯上下+機械車位。
車庫門口標示限高180cm,日前我家的車入地庫車頂碰到了一個偏低車位的車台底部了(我家的車176cm),其它的車台高度都是一致190cm,唯獨那個碰到我家車頂的車台平時高度都維持在182-184cm左右(因為他私下請廠商幫忙調低高度),一旦車台發生油壓不足時便下降幅度達6-8cm左右,也就是那天就刮到我家車頂了。
事後有跟主委還有這個車台所有人溝通,主委將事情委託給這個車台所有人,車台所有人說會聯絡車庫維修保養廠商來做調整並加裝車台下滑補位感應裝置,可是感應器裝了,但這個車台的高度依然沒有按照之前所說的調為全體一致高度,而變成只有他一個車台高度184cm,其它車台190cm,可是油壓不穩時那個車台會下降8公分耶…變成只有176cm,剛好刮我家車頂。我問車台持有人他車台高度為何只有184cm而不是與其它車台一樣190cm,他說因為廠商看到他的車位上方有一隻排風管,所以主動好心幫他將車台高度下降,如果他不願將高度調高,那我家的車日後還是有可能被刮到車頂,而主委擺爛,請教我該怎麼辦呢?


有考慮去告機械車位的廠商和那位車位的住戶嗎?

有考慮才有用

沒考慮請搬家或吞下去
ID想好久
有在想…是不是在那個車位掉至180cm以下可以報警…因為這樣好像已觸犯公共危險
機械車位旁有有限高牌
低於限高10cm要跟管委反映
如果反映無用就先寄存證(此時所有紀錄相片都要自己存好別讓管委知道)
通知保養的廠商查詢紀錄(自得自己留底檢查時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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