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住戶想使用全社區的公共基金提告建商問題及成立管委會的問題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但請教一下部分住戶想使用全社區的管理費提告建商問題

大樓社區已快三十年,目前沒有管委會(似乎有要成立,但因為一些原因尚不確定是否會成立),但社區所有住戶都有繳交社區公共基金(下稱公共基金)做修繕等等費用(繳沒幾年)

因為住戶A發現過去建商在蓋社區劃車位時,在政府檢查合格後將車格塗銷重劃擴增,而有以下問題:
1.一些車位是合法一些車位是非法
2.住戶A說建商將擴增的車位拿去出租賺取租金與清潔費(有以前收取清潔費的公告的照片,但沒有收取租金的公告,但的確有此事),加上私賣的公共空間,住戶A估算建商已獲利超過千萬

住戶A提議結合住戶拿公共基金去提告建商私劃車位取回建商獲利的金錢
並認為這攸關全住戶的權益,因此要趕快成立管委會並用公共基金去提告,而成功建商會返還所有超過千萬的不當所得

但車位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也不是全部的人都買到非法車位,先不論成不成立管委會的情況下,對以下有疑慮:
1.因為公共基金不多,不確定足不足夠走法律程序
2.找的到建商的老闆,但建商早已解散,更不確定返還的金額是否如住戶A所說這麼高
3.就算賠償這麼高,非法車位也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到,不一定會讓沒有非法車位的住戶一起獲得賠償
若僅讓有車位非法的住戶可獲得賠償也沒返還提告的公共基金,那拿全住戶的錢去提告就不合理
要提告應該是車位非法的住戶成立自救會之類的去籌錢提告廠商,而不是拿社區公共基金去處理他們的糾紛

但另一方面車位非法的住戶同意住戶A,認為這件事攸關社區權益,應該是拿公共基金告建商,而不是他們自己籌錢成立自救會

若真讓住戶A成立管委會
1.曾買車位但賣掉而無車位且沒當管委會主委等等的住戶A是否可以跟住戶直接拿錢去提告廠商?(因對住戶A過去的事件的了解,他只想管人而不想當管委會的相關人士,而他對建商的事一直很積極並想告對方)
2.反對提告的住戶比較高,應該仍可透過投票反對讓住戶A或管委會無法拿公共基金提告吧?

管委會不成立
1.住戶A不是負責人,但因為之前有些爭議,不知是否有跟社區管理者討論過(因爭議而雙方有對爭議一事私下討論),曾發出類似公告文表示「只要有關社區的事務,律師及其他法律費用,皆由社區公共基金支出」,當時並未有任何人表示贊同或反對
因此是否可藉無人反對,而未經住戶表決直接拿去做提告費用?
(他之前調停車場峻工圖並未先告知,事後才找負責管理基金的人申請費用並通過)
2.住戶A一直說因為之前發生樓中樓大火事件,造成法規規定社區一定要成立管理會,就算社區消防安檢合格仍要成立,若不成立會開罰,而且是一戶一罰金,不是共同分擔,而且會罰到成立為止
我有查到「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2 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
但社區不到五十戶,且這個月消防安檢也是合格的,仍一定要成立管委會嗎?

因為住戶A常常說自己很懂法律且很多律師朋友,如果沒照他所說的事去做就會被罰錢,造成一些不懂的住戶怕被告和罰錢而同意他
因此想先了解相關事宜,住戶A的行為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無爭議,且是否要成立管委會

謝謝
字太多懶得看,一個30年老社區,想去告一個已經解散的建商,雖然老闆找得到人,如果你是建商老闆,你覺得你會鳥你的社區嗎?
除非你們社區真的基金太多,想把錢丟水溝,不然就該幹嘛就幹嘛,不用去想那些有的沒的,一切都是無解。問題最多的叫他出錢想辦法解決。
結月緣
謝謝回覆可惜最有意見的那個只想要大家出錢去告建商,不會想要自己出,明明自己也沒有車位,卻異常積極
結月緣 wrote: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恕刪)


依照文中描述建商有佔用公共空間劃設車位多賣,公共空間屬於所有住戶,所以用管理費基金告建商並無不當。
但像你說的要不要得到錢跟要回多少錢都是問號,民事訴訟很花錢跟時間的,老實說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不管他。原本買到違法車位的也照用。
結月緣
了解跑法院真的累,且住戶A不斷的說能獲得建商所收的那一千萬,真的是直接無視但我家沒車位所以可以不理,住戶A目前不斷說車位違規的要找消防抓他們,真的是不曉得為甚麼一定要大家告
結月緣 wrote:
我有查到「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2 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
但社區不到五十戶,且這個月消防安檢也是合格的,仍一定要成立管委會嗎?


問題很多,一個一個拆開來回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第一款:
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它是"應"成立,而不是一定要
尤其你們是30年老社區
所以就現況你們成立或不成立管委會,其實都不違法
至於因應城中城修法的第29-1條,是針對有危險之虞的強制規定
但是無論未來要不要告建商
成立管委會是好的
結月緣
原來如此,謝謝回答雖然好幾次想成立管委會,但我之前有負責社區管理,常常居民說沒意見,等到要出錢等等的又開始反悔不繳也不願溝通,有收據仍被說污錢,想想還是算了,改天輪到我真的會被氣死[嘆氣]
kawli
愈是這樣愈是要搞管委會規格,正式開會,正式表決,正式記錄,想反悔門都沒有
結月緣 wrote: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但請教一下部分住戶想使用全社區的管理費提告建商問題

大樓社區已快三十年,目前沒有管委會(似乎有要成立,但因為一些原因尚不確定是否會成立),但社區所有住戶都有繳交社區公共基金(下稱公共基金)做修繕等等費用(繳沒幾年)

因為住戶A發現過去建商在蓋社區劃車位時,在政府檢查合格後將車格塗銷重劃擴增,而有以下問題:
1.一些車位是合法一些車位是非法
2.住戶A說建商將擴增的車位拿去出租賺取租金與清潔費(有以前收取清潔費的公告的照片,但沒有收取租金的公告,但的確有此事),加上私賣的公共空間,住戶A估算建商已獲利超過千萬

住戶A提議結合住戶拿公共基金去提告建商私劃車位取回建商獲利的金錢
並認為這攸關全住戶的權益,因此要趕快成立管委會並用公共基金去提告,而成功建商會返還所有超過千萬的不當所得

但車位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也不是全部的人都買到非法車位,先不論成不成立管委會的情況下,對以下有疑慮:
1.因為公共基金不多,不確定足不足夠走法律程序
2.找的到建商的老闆,但建商早已解散,更不確定返還的金額是否如住戶A所說這麼高
3.就算賠償這麼高,非法車位也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到,不一定會讓沒有非法車位的住戶一起獲得賠償
若僅讓有車位非法的住戶可獲得賠償也沒返還提告的公共基金,那拿全住戶的錢去提告就不合理
要提告應該是車位非法的住戶成立自救會之類的去籌錢提告廠商,而不是拿社區公共基金去處理他們的糾紛

但另一方面車位非法的住戶同意住戶A,認為這件事攸關社區權益,應該是拿公共基金告建商,而不是他們自己籌錢成立自救會

若真讓住戶A成立管委會
1.曾買車位但賣掉而無車位且沒當管委會主委等等的住戶A是否可以跟住戶直接拿錢去提告廠商?(因對住戶A過去的事件的了解,他只想管人而不想當管委會的相關人士,而他對建商的事一直很積極並想告對方)
2.反對提告的住戶比較高,應該仍可透過投票反對讓住戶A或管委會無法拿公共基金提告吧?

管委會不成立
1.住戶A不是負責人,但因為之前有些爭議,不知是否有跟社區管理者討論過(因爭議而雙方有對爭議一事私下討論),曾發出類似公告文表示「只要有關社區的事務,律師及其他法律費用,皆由社區公共基金支出」,當時並未有任何人表示贊同或反對
因此是否可藉無人反對,而未經住戶表決直接拿去做提告費用?
(他之前調停車場峻工圖並未先告知,事後才找負責管理基金的人申請費用並通過)
2.住戶A一直說因為之前發生樓中樓大火事件,造成法規規定社區一定要成立管理會,就算社區消防安檢合格仍要成立,若不成立會開罰,而且是一戶一罰金,不是共同分擔,而且會罰到成立為止
我有查到「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2 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
但社區不到五十戶,且這個月消防安檢也是合格的,仍一定要成立管委會嗎?

因為住戶A常常說自己很懂法律且很多律師朋友,如果沒照他所說的事去做就會被罰錢,造成一些不懂的住戶怕被告和罰錢而同意他
因此想先了解相關事宜,住戶A的行為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無爭議,且是否要成立管委會

謝謝


一碼歸一碼

先問..30年前一格車位多少錢??

你能追回的錢大約就30年前的車位價加利息錢

這是最多..一般很難超過..


在來就是停車位算不算公眾事務

我個人認為不算

因為有人沒車位

所以你們的車位是個人持有使用

那車位就是有損失的各車位主自己去找建商求償



最後就是..你們沒有人能告

你們的被告已經88了..

公司你自己說已經停業了

停業了你要告誰??

更不用說這事已經30年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