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文有點長,但請教一下部分住戶想使用全社區的管理費提告建商問題
大樓社區已快三十年,目前沒有管委會(似乎有要成立,但因為一些原因尚不確定是否會成立),但社區所有住戶都有繳交社區公共基金(下稱公共基金)做修繕等等費用(繳沒幾年)
因為住戶A發現過去建商在蓋社區劃車位時,在政府檢查合格後將車格塗銷重劃擴增,而有以下問題:
1.一些車位是合法一些車位是非法
2.住戶A說建商將擴增的車位拿去出租賺取租金與清潔費(有以前收取清潔費的公告的照片,但沒有收取租金的公告,但的確有此事),加上私賣的公共空間,住戶A估算建商已獲利超過千萬
住戶A提議結合住戶拿公共基金去提告建商私劃車位取回建商獲利的金錢
並認為這攸關全住戶的權益,因此要趕快成立管委會並用公共基金去提告,而成功建商會返還所有超過千萬的不當所得
但車位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也不是全部的人都買到非法車位,先不論成不成立管委會的情況下,對以下有疑慮:
1.因為公共基金不多,不確定足不足夠走法律程序
2.找的到建商的老闆,但建商早已解散,更不確定返還的金額是否如住戶A所說這麼高
3.就算賠償這麼高,非法車位也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到,不一定會讓沒有非法車位的住戶一起獲得賠償
若僅讓有車位非法的住戶可獲得賠償也沒返還提告的公共基金,那拿全住戶的錢去提告就不合理
要提告應該是車位非法的住戶成立自救會之類的去籌錢提告廠商,而不是拿社區公共基金去處理他們的糾紛
但另一方面車位非法的住戶同意住戶A,認為這件事攸關社區權益,應該是拿公共基金告建商,而不是他們自己籌錢成立自救會
若真讓住戶A成立管委會
1.曾買車位但賣掉而無車位且沒當管委會主委等等的住戶A是否可以跟住戶直接拿錢去提告廠商?(因對住戶A過去的事件的了解,他只想管人而不想當管委會的相關人士,而他對建商的事一直很積極並想告對方)
2.反對提告的住戶比較高,應該仍可透過投票反對讓住戶A或管委會無法拿公共基金提告吧?
管委會不成立
1.住戶A不是負責人,但因為之前有些爭議,不知是否有跟社區管理者討論過(因爭議而雙方有對爭議一事私下討論),曾發出類似公告文表示「只要有關社區的事務,律師及其他法律費用,皆由社區公共基金支出」,當時並未有任何人表示贊同或反對
因此是否可藉無人反對,而未經住戶表決直接拿去做提告費用?
(他之前調停車場峻工圖並未先告知,事後才找負責管理基金的人申請費用並通過)
2.住戶A一直說因為之前發生樓中樓大火事件,造成法規規定社區一定要成立管理會,就算社區消防安檢合格仍要成立,若不成立會開罰,而且是一戶一罰金,不是共同分擔,而且會罰到成立為止
我有查到「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2 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
但社區不到五十戶,且這個月消防安檢也是合格的,仍一定要成立管委會嗎?
因為住戶A常常說自己很懂法律且很多律師朋友,如果沒照他所說的事去做就會被罰錢,造成一些不懂的住戶怕被告和罰錢而同意他
因此想先了解相關事宜,住戶A的行為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無爭議,且是否要成立管委會
謝謝
結月緣 wrote:
不好意思,文有點長,但請教一下部分住戶想使用全社區的管理費提告建商問題
大樓社區已快三十年,目前沒有管委會(似乎有要成立,但因為一些原因尚不確定是否會成立),但社區所有住戶都有繳交社區公共基金(下稱公共基金)做修繕等等費用(繳沒幾年)
因為住戶A發現過去建商在蓋社區劃車位時,在政府檢查合格後將車格塗銷重劃擴增,而有以下問題:
1.一些車位是合法一些車位是非法
2.住戶A說建商將擴增的車位拿去出租賺取租金與清潔費(有以前收取清潔費的公告的照片,但沒有收取租金的公告,但的確有此事),加上私賣的公共空間,住戶A估算建商已獲利超過千萬
住戶A提議結合住戶拿公共基金去提告建商私劃車位取回建商獲利的金錢
並認為這攸關全住戶的權益,因此要趕快成立管委會並用公共基金去提告,而成功建商會返還所有超過千萬的不當所得
但車位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也不是全部的人都買到非法車位,先不論成不成立管委會的情況下,對以下有疑慮:
1.因為公共基金不多,不確定足不足夠走法律程序
2.找的到建商的老闆,但建商早已解散,更不確定返還的金額是否如住戶A所說這麼高
3.就算賠償這麼高,非法車位也不是所有住戶都有買到,不一定會讓沒有非法車位的住戶一起獲得賠償
若僅讓有車位非法的住戶可獲得賠償也沒返還提告的公共基金,那拿全住戶的錢去提告就不合理
要提告應該是車位非法的住戶成立自救會之類的去籌錢提告廠商,而不是拿社區公共基金去處理他們的糾紛
但另一方面車位非法的住戶同意住戶A,認為這件事攸關社區權益,應該是拿公共基金告建商,而不是他們自己籌錢成立自救會
若真讓住戶A成立管委會
1.曾買車位但賣掉而無車位且沒當管委會主委等等的住戶A是否可以跟住戶直接拿錢去提告廠商?(因對住戶A過去的事件的了解,他只想管人而不想當管委會的相關人士,而他對建商的事一直很積極並想告對方)
2.反對提告的住戶比較高,應該仍可透過投票反對讓住戶A或管委會無法拿公共基金提告吧?
管委會不成立
1.住戶A不是負責人,但因為之前有些爭議,不知是否有跟社區管理者討論過(因爭議而雙方有對爭議一事私下討論),曾發出類似公告文表示「只要有關社區的事務,律師及其他法律費用,皆由社區公共基金支出」,當時並未有任何人表示贊同或反對
因此是否可藉無人反對,而未經住戶表決直接拿去做提告費用?
(他之前調停車場峻工圖並未先告知,事後才找負責管理基金的人申請費用並通過)
2.住戶A一直說因為之前發生樓中樓大火事件,造成法規規定社區一定要成立管理會,就算社區消防安檢合格仍要成立,若不成立會開罰,而且是一戶一罰金,不是共同分擔,而且會罰到成立為止
我有查到「未成立管委會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或消防安檢不合格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 2 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
但社區不到五十戶,且這個月消防安檢也是合格的,仍一定要成立管委會嗎?
因為住戶A常常說自己很懂法律且很多律師朋友,如果沒照他所說的事去做就會被罰錢,造成一些不懂的住戶怕被告和罰錢而同意他
因此想先了解相關事宜,住戶A的行為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無爭議,且是否要成立管委會
謝謝
一碼歸一碼
先問..30年前一格車位多少錢??
你能追回的錢大約就30年前的車位價加利息錢
這是最多..一般很難超過..
在來就是停車位算不算公眾事務
我個人認為不算
因為有人沒車位
所以你們的車位是個人持有使用
那車位就是有損失的各車位主自己去找建商求償
最後就是..你們沒有人能告
你們的被告已經88了..
公司你自己說已經停業了
停業了你要告誰??
更不用說這事已經3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