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半年前重新選管委會委員,上星期看到社區有筆大的經費支出,發現財委及監委都換人,而且是三個月前就已經公告(是我自己沒留意),接替上的人竟然是以前做過的老委員。他們兩個風評很差,之前就是被人垢病拿廠商回扣及拿假單據A社區的錢,重新選委員時他們兩人到處求票,因主委與他們交情好也說願意幫他們擔保,最後兩人都沒有選上,社區很多人都很高興,但不知他們是用什麼方式逼退新選上的人,現在又是他們三位當主委及財監委。請問有板友社區遇過這種事嗎?一般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讓社區重新再辦一次選務嗎?
自己出來選主委,我是200戶社區的主委, 看過太多次只會躲在後面指指點點, 要他出來擔任委員就一大堆理由的住戶社區每年連9個委員都還難選出來, 8成的人當選都婉拒, 根本找不滿最後只能開放自願, 所以怎麼當就是那幾個人, 但不時就會有住戶耳語說管委會被幾個人把持, 誰誰會A錢....但找他進管委會又說沒時間, 反正做事大家都沒時間, 出一張嘴簡單多了
1.先找規約,關於管理委員推選與任期及委員請辭後的遞補等規定,依此判斷接任委員的程序是否合於規約規定。2.如規約未有委員遞補的規定,則須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重新推選。3.有疑慮,直接找地方主管機關詢問處理之方法或直接提出舉報。
phy12345 wrote:自己出來選主委, 我...(恕刪) 我自己這次改選有選呀,只是沒選上是後補,我跟主委反應私下若要改財監委人選不是應該從後補裡挑嗎?為何又找回上一屆的舊委員?主委說他與副主委可以決定適合人選,可以不受後補名單限制,說他們兩人的能力才最有經驗,不用重教新人,主委想這樣硬用權利沒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