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鄰居愛用麥克風在早上八點唱歌, 音量又超大
請問這有法條可以當作規勸對方的依據嗎 ?(道德勸說不知道有用沒用)
回應內容若是建議以牙還牙等的就不用了

個人積分:585分
文章編號:9870557

個人積分:59分
文章編號:9883072

個人積分:0分
文章編號:9884030
記得請警察一定要紀錄在員警工作記錄簿,然後請環保局來測量.
最好多找幾次,然後要確定依照法規他們的卡拉ok的背景音量確有過大的分貝數.
(要參考1 噪音管制區劃分原則 2 噪音管制法)
如果屢勸不聽再找律師告他.
(但是你要先確定他的噪音對你造成危害,例如你可以看精神科來證明你被吵到神經衰弱)
但是如果只是你比較敏感的話,那我想還是帶耳塞睡覺吧 !
不過低頻噪音(重低音)的確連帶耳塞都沒用,聲音不是只有耳朵能聽到,皮膚也能感覺
會吵的你睡不著.
另外就是連假日都還裝潢施工,也是讓人很度爛的.尤其鑽牆壁,這一定比卡拉ok吵到爆.
但是的確你不太能怎樣,畢竟上法院也會讓你的時間跟金錢受到傷害
永遠都吃虧,但是之後可以得到安寧還不錯啦.不過鄰居就不用做了.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