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大樓管委會,會把門口堆放雜物(不僅是鞋櫃,連鞋子.腳踏墊.雨傘與嬰兒推車都算)的住戶樓層與照片公布在電梯內的布告欄停車位一格只能停1部汽車,也不能在格內放腳踏車或雜物大樓騎樓1樓一律不能停放機車,附近畫上紅線看來比你的還嚴,整個居住環境看起來很舒服,大家遵守成習慣就不會感到奇怪了
我覺得這個好....請問是那個社區的? 這個管委會才是我理想中的管委會!!!現在社會太多人不尊重他人了,老是把鞋櫃/金爐...等放在外面,有個管委會願意管事總是好事!!!ps.那些習慣放在外面的人,是不是因為以前都住在鄉下或透天厝才養成的習慣呢???? (純屬個人好奇)
samcentaur wrote:養成不要把私人物品放...(恕刪) 我親戚在內湖租了一間房子3房室內3x坪要價三千五百萬 一個月租金五萬我去她家做客 帶了點東西想說車子先開到他們地下停車場卸貨卸貨的時候叫親戚來開停車場的門 然後我車子開進去把東西搬下來放地上(車子沒有占用車道 人也沒離開車子 只想說先卸貨然後就開出去外面停)然後請親戚的印傭搬上去搬到一半社區警衛就跑來說外車不可以進來社區停車場 就算住戶在場借下貨一下也不行只好鼻子摸摸車子開出去停外面卸貨再從社區大門口走過中停搬進家裡去只能說高級社區不能用一般老百姓的思考邏輯去應對家門口幹嘛要放腳踏墊 反正回家亂踩 地板髒了叫外傭擦一擦就好了
Dirk-Nowitzki wrote:我沒取暖啊,我很守法,也會守法,發文只是討論,沒有非藍即綠的意思,請心平氣和吧 咦?? 樓主之前不是還抱怨管理委員會這樣做是"水母"管委會,又是如同比鄰"監獄"等等?? 當時我覺得樓主對這事情已有既定立場,否則不會在遣詞用字間表達對管委會的不認同。
Dirk-Nowitzki wrote:買了一個新市鎮的房子...(恕刪) 看了看,條文都很正常啊,的確是朝優良社區的方向在發展,不過優良社區的先決條件是優良住戶...我的腳踏墊的確是擺自己家中,有什麼奇怪?